云南省農村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及比例
1、門診補償: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2、住院補償
(1)報銷范圍:
A、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B、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2)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3、大病補償
(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
(2)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云南省農村醫療保險問答
問:我父母現在都住在安徽農村,參加了新型農村醫療保險,請問這種保險報銷金額有沒有封頂,最多能報多少?另外,我現在想給他們再買一份大病醫療保險,請問將來這這個險種報銷時會不會有沖突?
如果在本省內的醫院看病,報銷比例能不能達到50%,另外,醫療票據就一份,如果報了農村醫療保險,還有沒有辦法再去保險公司報大病醫療保險?
答:新農合最高封頂為四萬元每年,報銷比例為除起付線以后鎮級醫院為最高80%依次為縣級60%級和省級45%,和其它商業保險不沖突。請保留各項資料復印件并讓收你材料的新農合辦公室蓋他們的公章去報銷商業保險。
云南省農村醫療保險溫馨提示
與2007年制度啟動時相比,2010年發布的新版《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中,甲、乙類藥品已達2422個品種,比上一版《藥品目錄》增加了300多種藥品。同時,醫保基金支付范圍逐步擴大,門診特大病、慢性病規定病種的范圍不斷增加。
另外,云南省通過做好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結算服務,重點解決在城鄉之間流動的安徽省農村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進而實現醫保關系在不同制度與不同地區之間順暢地轉移接續。通過與“長三角”地區開展醫保管理協作與經辦服務的對接,不斷完善異地就醫結算辦法,方便我省參保人員能更好地享受異地醫保待遇。
2015年,云南省繼續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這項民生工程,并提高了醫保的報銷待遇。為幫助廣大參保居民進一步了解居民醫保政策,掌握如何參保、就診、報銷等相關程序,從而更好地享受政府惠民政策,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居民醫保2015-2017年度待遇及報銷政策。
云南省參保人員待遇
參保人員參保繳費后自本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間,憑醫保卡、社會保障卡、身份證(18周歲以下參保人員可憑戶口簿,以下簡稱:有效證件),可享受下列待遇:
①住院報銷待遇②特殊病門診待遇③普通門診待遇④生育費用補助待遇⑤殘疾人裝配輔助器具補助待遇
●1.云南省住院報銷待遇
一級醫院住院:
醫保范圍內費用超過20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報銷90%;
二級醫院住院:
醫保范圍內費用超過40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報銷80%;
三級醫院住院:
醫保范圍內費用超過60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報銷70%;
異地(轉院及異地急診)住院:
醫保范圍內費用超過60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報銷50%。
住院起付標準和基金支付比例詳見下表:
醫療機構普通居民起付標準(門檻費)在校學生少年兒童及18周歲以下居民起付標準基金支付比例(報銷比例)
三級醫院60030070%
二級醫院40020080%
一級醫院20010090%
異地就醫60030050%
1、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居民住院、門診特殊病和普通門診的累計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6萬元。
2、使用乙類藥品和診療項目,需個人先自付一定費用。
●2.云南省特殊病門診待遇
參保人員患有冠心病、高血壓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惡性腫瘤、腎透析、腎移植術后、帕金森病、類風濕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乳腺癌(內分泌治療)、肝豆狀核變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腎功能不全、甲狀腺功能亢進、癲癇、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內分泌治療)、膀胱腫瘤(灌注治療)、肝移植術后、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后、康復治療、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小兒腦癱等27個病種,經申請確認后,享受每月限額下60%至80%的報銷待遇。
●3.云南省普通門診待遇
參保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50%(在其他居民定點醫院發生的普通門診不享受此待遇)。單次就醫費最高報銷限額為40元。一個年度內最高報銷限額為160元,其中:男滿60周歲和女滿55周歲以上的參保居民最高報銷限額為240元。普通門診的報銷不設病種限制,醫療費用直接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結算。
●4.云南省生育費用補助待遇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參保居民生育,順產(含助娩產)補助600元、剖宮產補助1200元。
●5.云南省參保殘疾人裝配輔助器具補助待遇
參保居民中持有殘疾證的下肢殘疾人、7周歲以下聽力障礙兒童,在殘疾人裝配輔助器具定點機構裝配下肢假肢、配備助聽器給予補助。每5年對持證下肢殘疾人裝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補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補助1000元,7周歲以下聽力障礙兒童配備助聽器每只補助2400元。
云南省醫保報銷辦理須知
●1.本地住院就醫
參保人員應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持有效證件在醫院辦理醫保住院手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出院時在醫院直接報銷結算。不在定點醫院就醫或不在醫院辦理醫保住院手續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2.特殊病門診待遇的申請辦理
參保人員填寫《云南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申請表》,并附近期相關病歷、醫學檢查報告單,報云南省醫保中心特殊病鑒定辦公室,由云南省醫保中心組織醫療保險專家進行鑒定,符合條件的發放《門診特殊病治療卡》,憑卡享受特殊病門診待遇。鑒定每三個月組織一次。
●3.異地就醫辦理手續
參保人員所患疾病在三級醫院(含專科醫院)難以確診或無治療手段的,可申請轉往異地住院診治。異地轉院須填寫《異地轉院申請表》,經云南省三級以上定點醫院簽署意見后,報云南省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備案后,轉入異地治療。
參保人員在異地突發疾病,確需住院醫療的,應當在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在入院后3日內向醫保中心電話備案。
轉院及異地急診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支付。出院后一個月內,攜帶轉院審批表、住院費用明細清單、發票單據、出院小結和有效證件到醫保中心報銷結算。
●4.生育費用補助待遇辦理
生育出院后一月內,憑有效證件、準生證、嬰兒出生證明、醫療發票、費用明細清單和出院小結,向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申報。
●5.新生兒先天性疾病報銷辦理
新生兒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等先天性疾病,自出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新生兒參保手續的,從其出生之日開始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因先天性疾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憑有效證件、住院發票、費用明細清單和出院小結,于出院后30日內,向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申報。
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因病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其個人承擔在政策范圍內超起付線2萬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險待遇,按照50%-80%比例報銷。具體分段比例為:
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2萬元以上分段報銷比例
0~5萬元(含)50%
5萬元~10萬元(含)60%
10萬元~30萬元(含)70%
30萬元(不含)以上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