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大病醫保新政策
1.廣東大病醫保保障對象
主要為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廣東省珠海、佛山、惠州、汕尾、潮州等積極探索建立起覆蓋職工和城鄉居民的大病保險制度,同步提升參保職工和城鄉居民的保障水平。
2.大病保險二次報銷
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高額醫療費用進行“二次報銷”的制度。參保人不需要另行繳費,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即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3.享受大病醫保條件
①廣東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起付標準平均約為1.5萬元。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原則上與上一年度當地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相當,且不高于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②參保人患大病符合規定住院醫療費用達到起付標準后,就納入大病保險“二次報銷”范圍,與基本醫保一并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
4.大病醫保報銷標準
大病保險“二次報銷”比例不低于50%,并可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的支付比例越高。2013年,全省大病保險的封頂線平均約為18萬元,加上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達4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