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崗職工如何辦醫保?
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非常重視和關心下崗職工的生活問題,明確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采取積極措施,切實保障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財政部等六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管理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中都明確規定,下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托管時,由再就業服務中心負責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下崗職工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
沒有實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地區,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規定報銷下崗職工的基本。為了適應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和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保障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有關法規規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均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二、辦理醫療保險的程序
辦理醫療保險具體程序:
1、國家機關及參照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事業單位參保:
(1)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須提供事業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本單位上年《勞動情況》報表(國家統計局i102-1表);
(3)提供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含退休)名冊和編制機構核準的《增人工資基金表》。
2、企業及不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事業單位參保:
(1)企業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須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不享受公務員補助的事業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須提供事業法人登記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本單位上年《勞動情況》報表(國家統計局i102-1表);
(3)提供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含退休)名冊。
3、非正規組織就業人員參保:
非正規組織就業人員由非正規就業組織管理單位,填寫參保人員名冊,并附非正規組織就業協議書(復印件)、本人(復印件),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4、靈活就業人員參保:
靈活就業人員憑社會勞動保險手冊、本人身份證、本市常住戶口簿,到市、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三、如何計算醫療保險門診待遇
參加綜合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具有個人賬戶,其計算辦法為:基本醫療保險費中個人繳交的部分(即繳費工資的2%)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基本醫療保險費中用人單位或市社會保險機構繳交的部分,35周歲(不含35周歲)以下的在職參保人,30%計入個人賬戶;35周歲以上45周歲(不含45周歲)以下的在職參保人,40%計入個人賬戶;45周歲以上的在職參保人,50%計入個人賬戶;退休人員60%計入個人賬戶。
綜合醫療保險參保人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和門診使用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診療項目的費用,由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其在醫療保險年度內(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超過市上年度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10%以上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
個人賬戶積累額達到2個月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其超過部分可用于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自付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或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內的非處方藥品。
參保人離開本市的,個人賬戶余額轉入其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機構;當地無相應機構的,一次性發還給本人。參保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一次性支付給繼承人;沒有繼承人的,轉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綜合醫療保險參保人門診時,因病情需要并經市社會保險機構或者其授權的醫療機構核準后,在門診做大型醫療設備檢查或治療,其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
住院醫療保險參保人的門診醫療費用一般為自理,但參保人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器官移植后門診用抗排斥藥,惡性腫瘤門診化療、介入治療、放療或核素治療,和綜合醫療保險參保人一樣,經市社會保險機構核準,其基本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自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