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鄭州市2017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啟動征繳。與以往不同,參保居民本次繳費除了正常繳納2017年度醫保繳費之外,還需要補繳度居民醫保費調整后的繳費差額。這是記者從市社會保險局獲得的信息。
2017年度全民醫保下月開始繳費
需同時補繳度調高后的醫保費差額
舉例說明
趙二15歲,2015年6月參保并繳費30元,今年繳費120+90=210元;
李四17歲,2015年10月繳費30元,12月31日滿18周歲,繳費200+90=290元;
王五17歲,2015年8月繳費30元,2017年1月2日滿18周歲,繳費120+90=210元;
張三30歲,2015年8月繳費180元,今年繳費200+20=220元。
市民如有疑問,可撥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咨詢熱線:12333。
7月1日起,鄭州市2017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啟動征繳。與以往不同,參保居民本次繳費除了正常繳納2017年度醫保繳費之外,還需要補繳度居民醫保費調整后的繳費差額。這是記者從市社會保險局獲得的信息。
7月~12月為繳費期
政策規定,2017年居民醫保參保費用集中繳納時間為:7月1日至12月30日。省會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都應及時繳納年度居民醫保參保費用,逾期未能足額繳費者,將影響參保人員享受下一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經市政府批準,從1月1日開始,我市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其中,18周歲及以上每人每年由180元提高到200元,18周歲以下每人每年由30元提高到120元,低保人員(含一、二級重度殘疾)個人繳費由財政承擔,個人不繳費。
居民繳費時限以下一年度1月1日當天是否滿18周歲為準。即:2017年1月1日前滿18周歲,按照18周歲以上人員繳費,2017年1月1日后滿18周歲的,按照18周歲以下人員繳費。
多種繳費方式可選擇
全市居民醫保繳費地點為市內任一中國銀行營業網點。集中繳費期間,已參保居民攜帶身份證或醫保卡直接前往繳費即可。繳費方式可有多種形式,其中包括:現金繳費、中國銀行手機銀行繳費、自助銀行繳費。繳費后一定要留存好憑證,選擇自助方式繳費的參保居民,繳費后要主動向銀行網點索要紙制票據。
新生兒參保隨時辦理
具有鄭州市居民戶口人員,未參加過鄭州市職工醫保、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均可憑戶口本在戶口所在社區辦理新參保手續。其中,新生兒(參保時未滿一周歲)的人員,可隨時辦理,并隨時繳納當年和下年度費用。需要報銷醫保費用的新生兒,在領取社保卡后,憑相關材料,在鄭州市社會保險局醫保待遇處報銷。
補繳差額這樣計算
與以往不同,去年7月我市啟動醫保繳費之后,度醫保繳費標準調高。由于繳費已經啟動,為方便市民,去年參保人員暫時按照原繳費標準辦理了繳費手續。2017年度繳費啟動后,居民參保并按照原標準繳納度醫保費用人員,需要在今年繳費時,一并補繳差額。
具體補繳標準為:18周歲及以上人員,2017年正常費用為200元,新老標準差額20元,合計應繳220元;18周歲以下人員,2017年費用為 120元,新老標準差額90元,合計應繳210元;1月1日~2017年1月1日,滿18周歲人員,新標準200元,補繳差額90元,合計應繳 2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