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以北京市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例:用人單位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1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2%+3塊錢的大病統籌繳納。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發生保險責任事故需要進行治療是按比例付保險金。
城鄉(農牧區)醫療保險繳費正式啟動
近期,烏魯木齊市高新區安寧區鎮安寧渠村、米東區柏楊河鄉居民成功繳納度城鄉(農牧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標志我市統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工作正式啟動。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安排部署下,市社會保險管理局積極推進城鎮居民和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并軌工作,并軌后的統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將達80萬人。
為確保兩項制度平穩并軌,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加大宣傳力度。全方位、多角度,通過報紙、廣播、微信、微博、印發宣傳手冊等方式對政策進行宣傳,使城鄉居民及時掌握了解新政策、新變化和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