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起,廈門全市的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500元,本市人員的失業保險金也因此“水漲船高”。
昨日,廈門市人社局與晨報聯手開展12333微信訪談,廈門市社保中心失業科楊永堅為市民答疑解惑。
據介紹,從今年3月1日起,廈門將失業保險繳費費率由原來的3%調整為2%,其中,單位部分由原來的2%調整為1.5%,個人部分由1%調整為0.5%,企業和個人的負擔都減輕了。
在失業保險金方面,本市城鎮戶口失業人員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領失業金: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已辦理失業登記,且在失業后2個月內申請有效;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非個人辭職)并有求職要求的。
由于廈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失業保險金也提高了,目前失業保險金標準分三檔:累計繳費年限滿1年不足5年的,發放金額為1275元;累計繳費年限滿5年不足9年的,發放金額為1350元;累計繳費9年以上的,發放金額為1425元。
值得一提的是,本市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按社平工資的60%為基數為其繳納職工醫療保險,繳納的期限和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一致,目前的標準是每月303.66元。本市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分娩、符合計生政策的,可以領取一次性生育補助金,補助金額為本人3個月的失業金。
按現行規定,外地戶籍人員不能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但如果外來人員所在用人單位已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外來人員已經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可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