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從2007年的人均50元,提高到現在的470元,將達到人均500元,翻了10倍,農民群眾的醫療衛生需求得到激發,健康意識得到提高,過去那種“小病扛,大病拖”的狀況得到好轉,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狀況有了根本性的改善,人民群眾對新農合政策的參合率、受益面與贊譽度同步提高。
2015年,保山市應參合人數2202568人,實際參合2180770人,參合率99.01%。參合人數比減少26061人、參合率比 增加0.06個百分點,比全省平均水平98.51%高0.5個百分點,五縣(市、區)參合率分別為隆陽區99.11%、施甸縣99.80%、騰沖市98.18%、龍陵縣99.28%、昌寧縣99.41%。
2015年,全市新農合籌資水平提高到人均47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提高到人均268元,地方財政補助提高到人均112元,農民個人繳費為90元。住院報銷封頂線提高到15萬元,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1-6月,全市共補償參合患者4273636人次、補償資金45348.98萬元、基金使用率44.24%、補償受益面達 195.95%。實際補償比54.50%。政策范圍內住院報銷比例75.49%,實際補償比56.95%。
今年下半年開始,我市全面啟動了新農合大病保險。經過公開招標和評標委員會評標,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中標,負責承辦我市2015-2019年新農合大病保險項目,從7月份開始進行理賠,共理賠2313件,理賠資金1122.53萬元(不含部分縣區二次補償),有效緩解了參合農民因病致貧、返貧。
市衛生局與計生委合并,組建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以來,通過積極、主動參與和服務新農合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自律機制,進一步加強了新農合管理,重點是強化了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組織開展了新農合基金專項檢查及定點醫療機構違規行為整治工作,對部分存在過度診療、重復收費、掛床住院、費用較高、實際補償比偏低的市級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約談,暫扣部分資金并限期整改。
2015年是我市全面實施新農合制度的第9年,也是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攻堅年。目前,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方式改革實現全覆蓋,推行了以門診總額預付和住院床日付費、總額控制為主的支付方式,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提高新農合基金管理和使用效益、配合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等取得了較好成效,受到廣大農民群眾的擁護和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