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109萬居民醫保標準提高了。記者昨天從南京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度居民醫保的繳費標準是:老年居民每人400元/年(戶籍遷入不滿10年繳860元/年);其他居民每人480元/年(戶籍遷入不滿10年繳910元/年);學生兒童每人每年150元(含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參保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特困職工家庭子女、孤兒個人不繳費,所需費用由財政予以補助。標準提高后,待遇支付水平也相應提高,保障參保居民得到基本醫療需求。
參保人群
凡具有南京市城鎮戶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未覆蓋到的各類城鎮居民,都可以按規定申請參加居民醫保。靈活就業人員及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辦理了養老退休手續但無能力繳納職工醫保費的居民,也可選擇參加居民醫保。
如何辦理
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可攜帶有關憑證材料直接到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勞動保障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年滿16周歲以上的在校學生需攜帶《學生證》;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需攜帶父母一方《暫住證》及參加南京市社會保險的繳費證明,在校學生還需攜帶學籍證明。
低保人員還需攜帶《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證》;二級及以上重度殘疾人(肢體、智力、精神及盲視力殘疾)還需攜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重點優撫對象還需攜帶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特困職工子女還需攜帶市總工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特困職工證》;孤兒需由其監護人攜帶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
續保手續
參保居民個人身份未發生變化的,底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以及戶籍遷入滿10年的居民,度續保統一由南京市社保中心負責辦理,不需本人再辦理其他續保手續:參保居民個人身份在2015年12月25日前發生變化的(如新增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以及低保人員、低保子女、特困職工子女,由本人或家長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2015年12月25日前,到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勞動保障所辦理身份變更續保手續及續保繳費驗證手續。
參保人員出現戶籍遷往外地、死亡等情形或因其他原因申請停止居民醫保,由本人或其親屬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2015年12月25日前,到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勞動保障所辦理停保手續。如不辦理,勞動保障信息系統將視同參保,正常續保收費。
2015年度年滿22周歲仍在校就讀的學生,需攜帶相關學籍證明在2015年12月25日前,到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勞動保障所按“學生兒童”身份辦理度續保手續。如不辦理,信息系統將統一按“其他居民”身份續保收費。
繳費方式
1、委托工商銀行代扣代繳。參保居民可到任意一家工商銀行柜面,辦理建立社保代扣關聯關系手續。如已建立社保代扣關系,可在2015年12月25日前,根據相應的繳費標準,將度居民醫保費存入已建立社保代扣關聯關系的工商銀行卡中,由工商銀行統一代扣。
2、直接到工商銀行柜面繳費。在今年12月25日前,憑“南京市民卡”或《參保登記表》到工商銀行柜面直接繳納度的居民醫保費。新生兒辦理當年醫保參保登記后,可憑《參保登記表》直接到工商銀行柜面繳款。
待遇享受
凡在2015年12月25日前按規定辦理新參保、續保驗證并足額繳納居民醫保費的居民,自1月1日起開始享受度醫保待遇。未參保、未辦理續保驗證、逾期不繳費或未足額繳費的居民不享受度居民醫保待遇。
據介紹,南京市居民醫保制度2007年7月實施,2015年市本級參保居民實際繳費人數已經超過109萬人。居民醫保標準提高的同時,待遇支付水平也在提高,參保居民的醫療需求得到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