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正式出爐,從1月1日起,南昌將原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政策合并,實施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統一參保繳費、統一醫保待遇、統一報銷標準,這將涉及南昌市400多萬參保者。為此,本報邀請南昌市人社局專家獨家解讀新政亮點。
參保
具有本市城鄉戶籍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保的城鄉居民
外來經商和務工人員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參保的
南昌市屬地的高校大學生
門診
普通門診可報銷,整合后的城鄉居民醫療待遇水平整體高于原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原新農合。
統一了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療、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等23種門診特殊慢性病,治療不設起付線。
住院
住院起付線降低,報銷比例及最高限額提高,藥品選擇范圍更廣。
大病保險年度最高限額提高到25萬元/年,結合基本醫療保險達到35萬元/年。
繳費
繳費標準:統一為120元
繳費時間:2015年
10月1日-12月31日
繳費方式:參保人員持個人醫保卡(社會保障卡)到聯網銀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