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筆者從鳳凰縣醫保中心獲悉,鳳凰縣度城鎮居民醫保征繳工作將于10月8日全面啟動,并于12月31日結束,對城鎮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進行了調整。
為穩步提高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水平,讓醫改成果精準落實到民生所需上,提高參保群眾的“獲得感”,促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健康可持續發展,鳳凰縣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對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繳費標準為:1、未成年居民(未滿18周歲):①、屬低保對象及重度殘疾的,每人每年繳納70元,②、其他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繳納80元;2、成年居民(18周歲以上):①、屬低保對象及重度殘疾的,每人每年繳納 160元,②、屬一、二類低保對象的,每人每年繳納80元,③、屬“三無”人員的,個人不繳費,④、其他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繳納180元。
征繳工作期間,新參保人員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一張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續保人員持《鳳凰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證》,到戶口所屬社區、居委會或鄉鎮勞動保障站辦理參保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