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市調整居民醫保繳費標準 個人提高30元
從9月1日起,我市調整度城鎮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各參保人群個人繳費標準提高30元。這是記者昨日從市醫保局獲悉的。
調整后的新標準為:
一類人員(部分醫療保險城鄉一體化人員)
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繳納60元上調至90元。
二類人員個人繳費
在校學生(含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職高、中專、技校)及18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由每人每年繳納60元上調至90元;
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人由每人每年繳納120元上調至150元;
普通居民由每人每年繳納180元上調至210元;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個人不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