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保年度的改變
1、由原來的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修改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即自然年度為醫保年度)。
2、參保人險種轉換時,門診選點的有效期起始時間最早為享受新險種待遇的起始日期,結束時間為新險種的年度結束時間。
二、報銷比例的改變
1、基層選點醫療機構(社區醫院—小點)的就醫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原來的75%修改為80%。
2、經基層醫療機構轉診其他選點醫療機構(二甲、三甲醫院—大點)的就醫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原來的50%修改為55%。
3、未經基層醫療機構轉診直接到其他選點醫療機構就診的就醫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45%。
三、統籌限額
1、統籌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額不變,仍然為300元/月(即3600元/年),并非之前網傳一年才1200元。
四、選點政策
1、1月1日起,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必須選定“小點”后方能辦理選定“大點”的選點手續。
2、已于2014居民醫保年度內選點的城鎮居民參保人,度無需重新選點。
3、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在2014居民醫保年度內已選“大點”而未選“小點”的,仍可在“大點”記賬結算(按未經轉診的門診支付比例結算),且在選點“小點”前不可變更“大點”。
4、從4月1日起,新辦理選點的參保人必須選定“小點”后方能辦理選定“大點”的選點手續。
5、參保人在指定的專科醫療機構進行專科普通門診就醫無需選點。
解讀:新的政策對于我們老百姓的參保人是非常劃算的,因為統籌比例提高到了80%,說明我們老百姓看病個人支付的費用減少了,這是政府惠民政策的具體體現!必須注意的是,參保人必須在基層醫院選定“小點”后才能在二甲或三甲醫院的“大點”進行選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