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城鄉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須知
從1月1日起,廣州市將整合原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原城鎮居民醫保年度(當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將調整為城鄉居民醫保年度(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據此調整,參保人需在9月1日至12月20日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年度的參保登記及繳費手續。
一、適用對象
具有番禺區戶籍且未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的非在校學生)、靈活就業人員、非從業人員以及老年居民。
二、參保繳費時間
即日起至12月20日為城鄉居民醫保年度的參保登記及繳費時間。除符合中途參保條件等情況外,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參保登記申請。
三、參保繳費標準
個人繳費152元/人·年,政府資助366元/人·年。
四、參保繳費途徑
(一)本區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的全日制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統一辦理。
(二)本區農村戶籍(含中小學生)以家庭為單位到戶籍所在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辦理。
(三)本區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低收入家庭成員等納入廣州市醫療救助金資肋范圍的到戶籍所在街(鎮)民政或殘聯部門辦理。
(四)其它城鄉居民就近到本區各鎮、街道勞動保障中心辦理。
五、參保攜帶資料
(一)戶口簿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戶口簿復印件應包括含戶主名字的首頁及參保人當頁);
(二)任一居民醫保代征銀行的活期個人結算賬戶、賬戶持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未成年人可使用任一家庭成員的銀行賬戶作為扣款賬戶);
(三)填寫好的《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一份。
★在本市大中專院校或中小學校就讀的本市農村戶籍在校學生應當同時提供學籍證明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出生后六個月內的新生兒應當同時提供出生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四)登記流程:攜帶上述資料辦理,登記當月在扣費賬戶里備足款項,由扣費銀行自動劃扣城鄉居民醫保費。
六、參保待遇標準
個人參保繳費后,1月1日起,全年可享受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住院、門診指定慢性病、門診特定項目、生育醫療待遇最高18.28萬元和大病保險待遇12萬元,合計30.28萬元。
七、溫馨提示
(一)為保障新生兒享受醫保待遇,請家長于新生兒出生后六個月內及時辦理參保登記及繳費手續。如新生兒從出生到辦理參保登記時跨城鎮居民醫保年度及城鄉居民醫保年度的,須足額繳納度和度的醫保費后,方能按規定享受從出生開始的醫保待遇。
(二)續保人員無需重新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但需按照上述繳費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手續。
(三)當參保人的個人基本資料發生變更時,需由參保人(監護人、代理人)填寫《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資料變更表》一份,并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及相關證明資料原件、復印件向所在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申請。
(四)每月最后2個工作日暫停辦理參保登記及繳費(扣費)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