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調整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標準 減少醫保“分解住院”現象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傳出3項利好消息:調整了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相關結算標準,并階段性調整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費率,還將安康市四家醫院納入異地結算。
三甲醫院 定額結算標準調至一萬元
因為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住院病人實行次均定額結算,過去,超過限額的醫保病人在尚未痊愈的前提下,會被醫院要求多次出院、住院,此舉被稱為“分解住院”現象。而今,隨著《關于調整西安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有關結算標準的通知》政策的出臺,將減少和避免定點醫療機構推諉危重病人、分解住院等現象的發生,更好地保障廣大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有效緩解醫患矛盾。
此次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結算標準調整主要涉及4個方面內容,主要是醫保基金與定點醫院的結算辦法:一是提高住院平均醫療費用定額結算標準,三級甲等醫院(特定)的定額結算標準,由原來的7500元上調至10000元。三級甲等醫院(特定)包括西京醫院、唐都醫院、交大一附院、交大二附院、省人民醫院和西安市中心醫院,結算標準是全年標準,今年1月1日起執行。
二是對原有的單病種結算標準進行了細化和調整,并新增了肝移植之類、急性壞死性胰腺炎、急(慢)性白血病及再生障礙性貧血、股骨粗隆間骨折切復內固定術、脛骨平臺骨折切復內固定術、主動脈支架置入術這6個單病種。這20個單病種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時,按限額結算標準的80%結算,今年10月1日起執行。
三是對陜西省結核病防治院、西安市結核病胸部腫瘤醫院以及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西安市康寧精神病醫院、西安閻良精神病醫院、西安市安康醫院、西安市第九醫院新豐精神病院、陜西省新周精神病醫院、西安蓮湖安定醫院等精神病專科醫院,實行按項目付費的辦法。西安市人社局醫療保險處李蜀榮處長表示,通俗地說,就是患者入院時,只需交少量押金,只要治療費用在醫保范圍內的,全由社保基金報銷給醫院,患者不承擔。
四是對收治醫療費用較大的惡性腫瘤患者的定點醫療機構,經審核確認后可按2個定額結算(不含已納入單病種住院醫療費用限額結算范圍的病種)。
階段性降低 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率
西安市人社局稱,自7月1日起,對全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率進行統一下浮,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在費率下浮期限內,新參保單位統一按下浮后費率標準繳費。執行期滿后,三項社會保險費率均按照國家和陜西省既定費率政策執行。
其中,失業保險費率,由原來的3%下浮至1.5%。用人單位負擔1%,職工個人負擔0.5%。今年7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工傷保險費率方面,參保事業單位(包括基金會、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下浮至0.2%。將企業參保單位工傷保險費率下浮至現行費率的50%。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后,參保企業費率不得低于0.2%,已下浮至0.2%的企業不再調整費率。期限為今年7月1日至6月30日。
生育保險費率由原來的0.5%下浮至0.25%。今年7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通知下發之前企事業參保單位已繳納的三項社會保險費不再辦理退費手續,從下次應繳三項社會保險費中扣除多繳部分。
安康4家醫院可異地結算
西安市人社局將安康市中心醫院、安康市中醫醫院、安康市人民醫院、安康市水電三局職工醫院納入西安市異地結算醫療機構。參加西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長期在安康市居住的人員,可在這四家醫院進行住院異地結算,也就是住院費用與在西安的參保人員一樣,可以在醫院直接報銷。此外,西安市還在咸陽市確定了陜西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咸陽市中心醫院、咸陽市第一人民醫院、陜西省核工業二一五醫院、陜西中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延安大學咸陽醫院這6家醫院為異地結算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