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市看病的城鎮職工,有人最高能報銷6.5萬元,有人卻只能報銷5萬元,許多人不禁感慨:“同樣生活在一個城市,差距咋這么大呢?”7月1日起,這種尷尬局面將徹底改變,吉林市各城區城鎮職工醫保在參保政策、繳費標準、待遇水平、管理方式等方面,實行同城同待遇。
醫保實行同城同待遇
記者從吉林市政府相關部門了解到,以前,吉林市城鎮職工醫保實行市、區分級統籌,市級統籌報銷最高限額為6.5萬元,由區級醫保統籌管理的3萬余名參保人員報銷最高限額是5萬元。雖然同在一座城市,報銷最高限額卻相差1.5萬元。
為解決市、區兩級醫保“同城不同待遇”的突出矛盾,今年5月29日,經吉林市政府研究決定,吉林市從7月1日起,各城區職工醫保要在參保政策、繳費標準、待遇水平、管理方式上與市本級實現“四個統一”,原參加各城區醫療保險單位,一律參加吉林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納入市級統籌管理。
各區醫保卡可繼續使用
據介紹,各區醫保中心已將參保人員征繳個人賬戶余額劃入吉林市醫保局賬戶,但各區醫保社會保障卡可繼續使用。
市級統籌管理把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已納入)、離休、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全部納入,離休、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的繳費以及超支費用按原渠道解決。市級統籌后,各區財政撥款單位須按時繳納各項保險費,欠繳保費達到兩個月,即停止各項保險待遇。各城區享受保健對象待遇的參保人員,原待遇暫停,城區醫保中心相關人員攜帶檔案中的相關待遇審批資料,到吉林市醫保局征繳部重新審核認定。
6月30日前住院參保人員無需出院結算
根據相關規定,6月30日前仍在醫院住院的參保人員不需要辦理出院結算手續。轉入吉林市醫保后,本次住院的統籌基金支出全部由吉林市醫保統籌基金承擔。已辦理轉診轉院人員、異地居住人員的醫療費用和異地發生的急診急救住院醫療費用,參保人員要在6月30日前出院結算的,由區里解決。
另外,6月30日前,各區參保職工已經發生的統籌基金支付額度,在數據結轉后,可累積到個人全年統籌基金支付限額內。對于6月30日前統籌基金支付額度未超過各區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繼續由吉林市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超過各區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由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支付。
7月1日起,各城區參保人員再發生的外轉診醫療費用,統一在吉林市醫保局基金結算部報銷結算。
轉診、轉院的依據市醫保局政策執行
據介紹,各城區醫保已審批慢性病、重大疾病待遇人員,繼續享受慢性病、重大疾病待遇。
辦理轉診、轉院的參保人員,依據吉林市醫保局轉診轉院政策執行,需到吉林市衛生局確定的定點專科辦理轉院手續。
從7月1日零時起,原區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不屬于市醫保定點的),原則上繼續提供醫療和購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