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貼增加40元個人多拿10元
根據國家要求,今年各地進一步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政府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經市政府同意,沈陽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28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320元,同時,對個人繳費部分也作出了相應調整,個人繳費標準平均提高10元(低于國家規定標準)。新調整的個人繳費標準從9月1日起開始執行;新調整的政府補助標準從1月1日起開始執行。
具體調整情況如下:
在校大學生、中小學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7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80元。其中屬于低保人員和重度殘疾人員,個人不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400元);屬于低保邊緣戶人員,個人繳納80元,政府補助320元。
學齡前兒童及嬰幼兒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12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130元。其中屬于低保人員和重度殘疾人員,個人不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450元);屬于低保邊緣戶人員,個人繳納130元,政府補助320元。
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5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510元。其中屬于低保人員和重度殘疾人員,個人不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830元);屬于低保邊緣戶人員,個人繳納320元,政府補助510元。
若要門診統籌報銷得選定點醫院
居民門診統籌實行定點就醫,但享受門診統籌待遇應靈活選擇一所居民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作為本人門診統籌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參保人員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一經選定,一個自然年度內不得變更。
選擇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有多種方式。1.參保人員可到市醫保局及所屬分局的門診統籌窗口辦理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的選定;2.參保人員可到沈陽市城鎮職工、城鎮居民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掛號窗口選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3.參保人員可撥打市醫保局語音電話96856,按語音提示選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4.參保人員可通過市區內分布的醫療保險觸摸屏選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5.參保人員可通過登陸市醫保局網站選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
多個門診規定病種取消年度復檢
除惡性腫瘤放療、惡性腫瘤化療(僅限膀胱灌注)外,取消其他門診規定病種的年度復檢。取消年度復檢的門診規定病種患者每半年一次提供戶口簿原件就醫開藥,以驗證患者的身份信息。門診規定病種患者持續12個月未進行門診規定病種治療的,自動取消門診規定病種待遇,如需申辦按照初檢程序辦理。自6月1日起取消“惡性腫瘤抗腫瘤藥物治療門診規定病種統籌基金支付期限為首次明確診斷后60個月”的享受待遇時間限制。
城鎮職工新增兩類門診規定病種
自6月1日起城鎮職工新增兩類門診規定病種,分別是“帕金森病、結核病抗結核藥物治療”。參保人員可去沈陽市胸科醫院、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結核病分院咨詢辦理“結核病抗結核藥物治療”門診規定病種;可去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沈陽軍區總醫院咨詢辦理“帕金森病”門診規定病種。
急危重癥門(急)診搶救醫療費用可報銷
參保人員所患疾病符合急危重癥含義的,或發生的疾病符合急危重癥門(急)診搶救病種范圍且危及生命的,在醫療機構門(急)診搶救或在120急救車上實施緊急救治者,其搶救期間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均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自付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