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不少居民和退休人員向市長專線反映:他們前兩年在社區辦理了“醫療互助”,即住院除享受醫保待遇外,個人自付部分還可得到30%至80%的補助。可是今年社區不予辦理了,他們想知道原因。昨日,記者就此采訪了武漢市總工會職工醫療互助辦公室負責人。
該負責人介紹:開展職工住院醫療互助活動,目的是通過職工之間互助互濟,實現“無病我幫人,有病人幫我”,緩解患病住院職工自付醫療費用過高造成的經濟困難。
居民和退休人員反映“以前每年可以辦理”一事,職工醫療互助辦公室負責人稱前兩年因該項工作還在探索之中,有些程序尚未規范,社區工會為部分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了醫療互助,給該項活動帶來一定資金風險和資金缺口。此次為市總工會第三年度辦理醫療互助,為保障該項工作持續健康發展,規范執行《武漢市職工住院醫療互助辦法》,在職在冊人員名單進入電腦系統,非單位在冊職工即使交了錢也進入不了系統,因此不能辦理。
據介紹,參加職工醫療互助必須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已參加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二是在單位工會統一組織下團體參加本互助活動;三為退休人員須與本單位在職職工捆綁參保,在職職工人數必須達到80%。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退休人員和居民暫不能參保。另外,企業改制后離開單位未退休、在外單位打工的人員,可在打工單位統一參保。
今年辦理的繳費標準為在職職工每人每年100元,退休人員170元。辦理時間至12月31日。
二次報銷為個人自付部分1萬元以下(含1萬元)的部分,按30%給付醫療互助金;1萬元(不含1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給付60%;10萬元(不含10萬元)至12萬元(含12萬元)的部分,給付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