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7日,繼北京、石家莊樓市調控升級之后,廣州市、鄭州市17日深夜發布限購規定。以下是2017年3月17日限購令的詳細內容,歡迎閱覽!
【1】2017年3月17日北京限購令
3月17日,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認購又認貸
北京居民家庭已擁有1套住房或者在全國范圍內有貸款記錄的,再買住宅算2套,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非普通住宅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高貸款年限從之前的30年縮短為25年。另外,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本市限購政策執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完善商品住房銷售和差別化信貸政策的通知
京建法〔2017〕3號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自本通知發布次日起,商品住房銷售和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執行以下規定:
一、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本市限購政策執行。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執行現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兩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三、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個人住房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貸款)。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17日
【2】2017年3月17日石家莊限購令
3月17日石家莊出臺限購令。很多人一覺醒來發現自己被限購了,還有一些已提交貸款資料待銀行審批的業主突然發現自己沒了貸款資格,變成要付全款了。
石家莊市房產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為落實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石政發[2017]10號),交易中心特發布住房限購政策辦事程序。這也可以視同省會住建部門對政策的一份權威解讀。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發〔2017〕10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
長安區、新華區、裕華區、橋西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按照"堅持住房的居住屬性"和"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的總體要求,確保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調整居民購房政策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須提供近2年內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對在市區范圍內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購房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30%;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60%;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暫停發放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三、調整住房商業性貸款政策
對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或貸款已結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對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本意見自2017年3月18日起實施,適用范圍為長安區、新華區、裕華區、橋西區和高新區。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
【3】2017年3月17日廣州限購令
2017年3月17日深夜,廣州大多網民突然收到一條新聞推送:廣州出臺樓市升級版限購政策!簡單歸納就是以下幾個核心內容:廣州樓市本市戶籍單身限購一套,非本市戶籍連續社保3年變5年。同時執行認房又認貸;增城、從化仍未納入限購范圍,新政策從2017年3月18日起執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穗府辦函〔2017〕50號)自2017年3月18日起執行,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住房限購政策新舊對照
(一)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繼續執行限購2套住房不變。
增加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只能購買1套住房的要求。“成年單身人士”是指年滿18周歲的單身或離異人士。
(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由“購房之日前5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調整為“購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限購1套住房。
(三)從化、增城區
按現行政策不納入限購范圍。
(四)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
按照《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建住房〔2006〕171號)、《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號)執行。
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新舊對照
(一)在本市無住房
同時無住房貸款記錄的,最低首付款比例30%不變。
同時存在有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40%,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70%。
(二)在本市有1套住房
同時無住房貸款記錄的或住房貸款已還清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50%,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70%。
同時存在住房貸款未還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70%不變。
“住房貸款記錄”包括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
三、關于“首付貸”問題
嚴厲打擊“首付貸”等違規行為,商業銀行、小額貸款機構、互聯網金融機構、信托公司等各類金融業務經營者,不得對購房首付款發放貸款或以各種形式變相發放貸款。
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提供融資或者協助購房人辦理各種形式的貸款、融資用于購房首付款。
四、關于市場監管
個人提供虛假資料騙購住房的,不予辦理網簽或房地產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中介機構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將依法給予“暫停使用網簽系統”、“取消房地產開發資質”、“責令停業整頓”以及市場禁入等處罰。
五、關于執行時點
3月17日及之前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并且完成購房合同網簽的,按原政策執行。
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簽,但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銀行入賬憑證或完稅證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執行。
2017年3月18日
【4】2017年3月17日鄭州限購令
3月17日晚22:30左右鄭州房管局深夜再次出臺限購政策,已經是2017年年底到現在短短三個月的時間已經連續三次調整限購政策。之前的一次連續繳購三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與社保即購房。在這次的升級調整之后社會保險證明和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憑也不再作為購房有效憑證。鄭州房價2017年前兩月一直屬于持平狀態,進入三月份據某樓盤銷售人員說“3月份來看房的人明顯增多,都是想著房價這兩個月沒漲就趕緊買反正早晚都要漲早買早安心的心理。而且過完年公司又新開了兩個樓盤銷售量都比較好,政策總是出臺管不住的還是要買。顧客都是想盡各種方法,總之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關于非本市戶籍家庭使用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購買住宅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縣(市、區、管委會)房管局(中心),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
為加強房地產宏觀調控,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經報請市政府同意,各級審核單位需進一步加強對非本市戶籍家庭購買住房時提交的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的審核,凡屬補繳且補繳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不再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
特此通知,請各相關單位抓好落實。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