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肅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是如何呢?下面就由小編給大家講講吧。
一、根據《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轄區內所有行政事業和企業單位,從2006年10月起,對本單位干部職工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孩子在16周歲以內的獨生子女父母每月發放不低于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并在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給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根據《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支付,夫妻雙方均系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分擔(即由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一方系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另一方系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全部由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所在單位發放;夫妻雙方均系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由其住所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發放,所需資金納入區財政預算,在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列支。
三、區內所有單位必須將獨生子女父母月獎勵費的按時足額發放作為搞好本單位、本部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對各單位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及有關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區上將納入人口和計劃生育年度工作考核,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務必抓好落實,確保在2007年8月31日前將2007年度的獎勵費足額發放到人。同時要嚴格按照省條例辦事,不得人為降低獎勵標準,確保執行了計劃生育政策的群眾及時享受到基本的獎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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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領證之日起到獨生子女十六周歲止,獨生子女父母都能享受到每月不低于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獨生子女父母退休 (職)時,還能享受到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獨生子女父母雙方均系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由其住所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發放。
據悉,在我國其他省份,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放標準是5元-20元,發放時間從寶寶出生之日起,一直到孩子滿14周歲為止。但因地域經濟不同,各省發放標準不同。根據《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育齡夫妻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自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16周歲止,每月給予不低于10元的獎勵費,并在其退休(職)時給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另外,在產假期滿前領證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并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據了解,為推行計劃生育政策,自1979年起,我省就開始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那么,此項費用到底是由誰來承擔發放的呢?據蘭州市西湖街道計生辦主任宋呈俠介紹,根據《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支付,夫妻雙方均系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分擔;一方系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另一方系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全部由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所在單位發放;夫妻雙方均系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由其住所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發放,所需資金由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在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列支。
由于政策宣傳到位,西湖街道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全部發放了獨生子女獎勵費。雙方均為無業人員的,由政府全額承擔此項費用。“目前,西湖街道共有602戶獨生子女領證戶屬雙方無業人員,共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67185元。”宋呈俠說。
根據《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月給予不低于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所以,在甘肅省一些效益較好的單位,獨生子女獎勵費每月發放到了20元,并且在每年的“六一”兒童節還發放100元到160元不等的獎勵費。
辦證的手續如何呢?據宋呈俠介紹:“辦理《獨生子女證》,只需要孩子的準生證、出生證、夫妻結婚證、戶口簿以及一張夫妻合影照片,到社區登記,街道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