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就倡導著只生一個好,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都是可以領到獨生子女費。黑龍江也如此。
2017年黑龍江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根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第五十二條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規定支付:
(一)夫妻雙方為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為職工,另一方無工作單位,或者喪偶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三)城鎮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解決;
(四)離開原工作單位的人員,有聘用單位的由聘用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但尚未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由原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且已經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按照第(二)項和第(三)顧之規定處理;
(五)農村居民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承擔。
每年120元。
第一條 為妥善做好我省部分失去獨生子女的父母(以下簡稱失獨人員)一次性補助金發放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依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發放一次性補助金的部分失獨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本省城鎮戶籍居民(包括退休或達到規定年齡時戶籍在本省的居民),持有《計劃生育特別扶助證》。
(二)2003年1月1日以后因國企(包括廠辦集體企業)改革(包括轉制、分流、并軌、關停、空殼或注銷),與原單位脫離勞動關系且未重新就業或社會靈活就業,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城鎮無業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
(三)未享受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補助金待遇。
第三條 對符合發放條件的失獨人員給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金。其中,達到退休年齡后去世且在退休時未享受一次性補助金的,補發給合法繼承人;達到退休年齡前去世的,不享受一次性補助金。
第四條 因國企改革與原單位脫離勞動關系且未重新就業或靈活就業失獨人員的補助金由原國有企業所屬同級政府財政部門統籌解決;正在實施改革的國有企業,應在改革成本中一次性列支,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城鎮無業失獨人員的補助金由其戶籍所在縣(市、區)政府財政部門統籌解決。
第五條 失獨人員的一次性補助金發放工作由衛生計生部門牽頭負責,人社、國有資產管理、工信、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一)衛生計生部門負責提供、整理、匯總失獨人員相關信息,確認符合條件的失獨人員名單,做好溝通、協調及備案工作,指導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森工林場所、墾區社會行政管理機構)補錄填全相關信息,對失獨人員信息與“金保工程”信息系統相關信息進行核對。根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第五十二條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規定支付:
(一)夫妻雙方為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為職工,另一方無工作單位,或者喪偶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三)城鎮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解決;
(四)離開原工作單位的人員,有聘用單位的由聘用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但尚未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由原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且已經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按照第(二)項和第(三)顧之規定處理;
(五)農村居民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承擔。
每年120元。
第一條 為妥善做好我省部分失去獨生子女的父母(以下簡稱失獨人員)一次性補助金發放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依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發放一次性補助金的部分失獨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本省城鎮戶籍居民(包括退休或達到規定年齡時戶籍在本省的居民),持有《計劃生育特別扶助證》。
(二)2003年1月1日以后因國企(包括廠辦集體企業)改革(包括轉制、分流、并軌、關停、空殼或注銷),與原單位脫離勞動關系且未重新就業或社會靈活就業,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城鎮無業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
(三)未享受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補助金待遇。
第三條 對符合發放條件的失獨人員給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金。其中,達到退休年齡后去世且在退休時未享受一次性補助金的,補發給合法繼承人;達到退休年齡前去世的,不享受一次性補助金。
第四條 因國企改革與原單位脫離勞動關系且未重新就業或靈活就業失獨人員的補助金由原國有企業所屬同級政府財政部門統籌解決;正在實施改革的國有企業,應在改革成本中一次性列支,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城鎮無業失獨人員的補助金由其戶籍所在縣(市、區)政府財政部門統籌解決。
第五條 失獨人員的一次性補助金發放工作由衛生計生部門牽頭負責,人社、國有資產管理、工信、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一)衛生計生部門負責提供、整理、匯總失獨人員相關信息,確認符合條件的失獨人員名單,做好溝通、協調及備案工作,指導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森工林場所、墾區社會行政管理機構)補錄填全相關信息,對失獨人員信息與“金保工程”信息系統相關信息進行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