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省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需要,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6]21號)和有關規定,山西省人社廳將組織省直部分事業單位開展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有山西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省統計局、省文物局、省糧食局、省國防工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地勘局、省供銷社、省煤炭地質局、省農科院、省農機局,山西省編辦,省人民檢察院,省婦聯、省殘聯、省文聯、省科協,國家能源局山西監管辦等35個部門所屬的203個事業單位,共計招聘899人。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0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類推);
7、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崗位統計表)。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5月31日為截止日期。
四、報名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招聘信息在以下網站查詢: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www.sx.hrss.gov.cn)、山西人事考試網(www.sxpta.com)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
招聘單位的招聘公告信息在其主管部門網站查詢。
應聘者如需咨詢招聘中的相關事項,可直接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咨詢電話,可通過上述前兩個網站查詢。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山西人事考試網(www.sxpta.com)。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及有關材料
報名人員可在5月25日9:00至5月30日17:00期間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山西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所報崗位對專業的要求)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應聘者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要特別注意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等項目的審核。
報名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5月30日17: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它崗位;5月30日17:00至5月31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或報考其它崗位。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對于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或特殊專業崗位報名人數不達規定比例,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經招聘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可進行招聘,但擬聘人員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
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6月6日9:00至6月6日17:00,考生可登錄原報名網站進行崗位改報。改報崗位資格審查時間:6月6日9:00至6月6日17:00。資格審查結果可于6月7日17:00前查詢。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的,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費將通過原報名渠道如數退還。
3、網上繳費
考務費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標準收取。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6月1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準考證打印和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報名人員,請于6月28日-7月1日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www.sxpta.com)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招聘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三)減免考務費用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于5月30日、31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五、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專業測試(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綜合成績=綜合知識成績×30%+專業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不進行筆試形式專業測試的崗位,專業測試與面試合并進行按百分計算,綜合成績=綜合知識成績×60%+專業測試與面試成績×40%。
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一)綜合知識考試
綜合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等。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綜合知識考試時間:7月2日,報考者的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綜合知識考試成績請于7月下旬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
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原則按5:1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測試(面試)人選,人數未達5: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并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網站公布,其中,省政府辦公廳、省教育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文化廳、省質監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省統計局、省地勘局、省煤炭地質局、省農機局、省殘聯、省科協所屬單位,以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省醫藥與生命科學研究院、醫療器械檢測中心的全部招聘崗位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測試(面試)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二)資格復審
對通過《綜合知識》考試進入專業測試和面試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
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未領取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學位證、身份證以及相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其中: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山西省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縣(市、區)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資格復審不合格者,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和部門有權取消該報名人員參加應聘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公示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綜合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依次確定專業測試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復審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專業測試人選,不再遞補。
(三)專業測試和面試
專業測試和面試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原則上在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公布后2個月內完成。專業測試和面試安排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
綜合知識考試、專業測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綜合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綜合知識成績仍相同,按專業測試成績確定;如專業測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特殊崗位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單位公告為準。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體檢與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各用人單位實施。體檢一般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根據有關規定對應聘者體質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聘單位的崗位條件要求和具體公告執行。
因體檢與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崗位,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決定,但必須在單位的招聘方案中予以明確,并進行公告。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咨詢及其他事項
招聘政策咨詢和考務等方面的問題可查詢山西人事考試網,同時設立咨詢電話:
省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聯系電話:0351-7676038
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351-7331654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報名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特別提醒:鑒于本次招聘人數較多,已盡可能地增加了報名的時間。希望應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報名時間,不要都集中到最后兩天上網報名,避免因網絡擁堵而影響報名。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