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海南省國土資源廳新設事業單位省不動產登記中心的組建工作,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精神,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1.堅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用人標準;
2.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3.嚴格把關、擇優聘用。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3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年齡可以放寬到35周歲以下:
①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
②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③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
(7)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學歷學位等,具體要求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發布信息
2月1日至3月1日,通過海南省人民政府網、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海南人才招聘網、海南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由海南省國土資源廳組織人事處受理。
2、報名時間:2月17日8:00至3月1日17:30。
3、報名地點:海南省海口市美賢路9號省國土資源廳508室組織人事處(郵編:570203)。
4、聯系方式:
電話:0898?65350550;電子郵箱:hngzhtrs@126.com。
5、報名要求:
(1)應聘者須將電子版報名表(見附件2)、個人簡歷以及相關證明掃描件(含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職業資格證、同意報考證明等)發送至hngzhtrs@126.com。在領取筆試準考證時,必須提交上述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便現場查驗。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請應聘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4)請應聘者經常關注海南省國土資源廳網站(www.lr.hainan.gov.cn)上所發布的信息。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于筆試前3天在海南省國土資源廳網站公布,并對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統一核發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要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組織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1、筆試
(1)筆試時間:3月11日,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2)筆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以實際崗位需要的專業理論知識為主,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文史及公文寫作等內容。筆試實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海南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www.lr.hainan.gov.cn)上進行公布。
2、面試
(1)面試內容與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
(2)面試時間和地點:3月25日上午8:30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面試考官組為單數且不少于5人,海南省國土資源廳人員一般不超過60%,考官采取抽簽的辦法產生。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面試前三天,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在海南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上公布。
(五)考核與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分數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為準),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招聘單位組織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考核、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海南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招聘單位調查處理,調查結果及時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海南省國土資源廳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海南省國土資源廳將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四、招聘工作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嚴格執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核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五、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海南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解釋。
附件1.海南省國土資源廳招聘省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崗位條件
2.海南省國土資源廳招聘省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
海南省國土資源廳
1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