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將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黨員學習問責條例心得體會,歡迎大家參考!
黨員學習問責條例心得體會及思想匯報三篇
對于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要把責任壓給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釋放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為黨中央狠抓了黨風廉政建設,制定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相繼出臺了重在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和“六項禁令”,持續開展了以反四風、查貪腐為主要內容的巡視監察,重新修訂頒布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三年多來,先后打掉了上至周永康、徐才厚,下至科長、村官在內的十多萬老虎蒼蠅,黨風政風開始明顯好轉。但是,要使三十多年來被敗壞的黨風政風得到根本好轉,僅僅查處貪污腐敗和違反政治紀律是不夠的,還必須對各級組織和領導干部的“不作為”、“亂作為”行為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只有這樣,才能在黨內形成不敢貪、不愿腐、不濫權、不懈怠、有擔當的廉政勤政氛圍。《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研討制定的,它成功改革了過去黨內問責制度碎片化、難執行的弊端,把黨內監督檢查、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重點解決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的不良作風,是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后的又一部黨內重要法規。
這里,筆者重點從《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問責的范圍和對象兩個方面談談自己的體會,目的是拋磚引玉,共同學習提高。
一是《條例》明確了問責的范圍。《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區別在于調整、規范的對象和范圍不同,問責條例重點針對的是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干部在履職履責、政治敏銳性方面的“不作為”、“亂作為”或渙散、遲鈍等問題,明確規定了對于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三種情形必須嚴肅追究責任。過去,在黨規黨紀中也有問責規定,但在具體實踐中,往往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問責多、抓黨風廉政不力問責少,對諸多形象工程、損民政策的前臺執行者問責多,對幕后的決策者、獲利者問責少,查處貪腐具體案件多,追究上級或同級組織及領導失查責任少,從而導致一些地方的頑疾弊政久治難愈,直接損害了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即將出臺的問責條例在總結過去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明確了嚴肅追責的范圍和主要對象,把“黨要管黨”真正落到了實處。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規定的必須問責的三種主要情形看似各有不同,實則三者間卻是相互作用、互為因果的關聯關系,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必然導致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大多數是由于相關組織或領導嚴重失職失責所造成,它們最終損害的都是中共執政的政治基礎。這里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執政黨的“政治基礎”主要包括階級基礎和群眾基礎,中國共產黨執政的政治基礎就是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最廣大勞動人民群眾,我黨在任何時候都必須緊緊依靠工人階級,服務服從于最廣大勞動人民的根本利益,離開了這一政治基礎就失去了執政合法性,而我黨維護這一政治基礎的根本保證就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因此,黨的任何組織和黨員干部放縱、默許甚至參與損害工人階級勞動人民的利益,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傳播西方價值觀都是嚴重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行為,必須嚴厲問責和懲處。《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將“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作為嚴肅問責的主要內容,這在中國政治多元化的今天,對凈化黨的政治生態環境、統一全黨的思想、純潔黨的肌體具有重大政治意義。
二是《條例》明確了問責的對象。《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就筆者理解,這里所說的“主體責任”是指各級相關黨組織的管理責任(包括上級或同級組織),“監督責任”是指涉責紀委的失察責任,“領導責任”則指主要或分管領導干部的領導責任。這就進一步完善了出現問題“一崗三責”的問責機制,從制度上把“從嚴治黨”的職責分解到了各級黨組織及其每個成員,形成層層傳導壓力,人人當擔責任,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新常態。
過去只所以各種問題頻發,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有關黨組織集體不作為,使小問題變成大問題。而問題暴露后,上級黨委問責起來受“法不責眾”的影響,往往不了了之,最終導致問題成堆,積重難返。比如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官場腐敗問題,能夠貪腐的多為掌權之人或有后臺者,而貪腐的主要手段以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和買官賣官為主,這種利益交換雖具隱蔽性但上級黨委或同級班子成員不可能完全沒有察覺,只是礙于情面、畏其權勢或投鼠忌器而放棄原則,聽之任之,使小腐變大貪。腐敗還有一個特點就是窩案,貪官污吏為了便于貪腐往往拉幫結伙,權權交易、上下共貪,形成腐敗利益集團,這也是很多貪官得以長期腐敗且邊腐邊升的重要原因。再比如近幾年黨中央反復強調要加強意識形態的斗爭,但各種公開違反“四項基本原則”、主張全盤西化的言論仍然暢通無阻,尤其是少數“優秀黨員”吃黨的飯砸黨的鍋,大肆傳播西方價值觀卻長期無人管無人問,甚至引發了廣大人民群眾聲討后仍得不到嚴厲懲處,這是導致中國意識形態混亂、政治生態惡化、人民群眾強烈不滿的根本原因。荀子曰,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人民群眾心中有桿秤,稱得?黨員干部和各級組織踐行宗旨、堅守信仰的份量,對那些有損黨的形象和群眾利益的人和事,組織上不問責,人們群眾就會在心里問責,這種問責就是人心向背。因此,《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制度上明確對上述有意放縱、默許嚴重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言行的相關黨組織和主管領導嚴厲問責,符合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非常必要,令人鼓舞。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要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強調,問責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憐憫之心,要“較真”“叫板”,發揮震懾效應。我們堅信,在以*為黨中央正確領導下,黨風廉政建設一定會再現輝煌,中國事業必將乘風破浪、勇往直前。我們期待《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早日頒布實施!
黨員學習問責條例心得體會及思想匯報三篇
將《問責條例》這把達摩克利斯之劍高懸在每一個黨員領導干部頭上
日前,制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征求意見的座談會先后在北京和遼寧召開。會上強調,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籠子,制定條例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認識、釋放失責必問強烈信號的過程。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在*心中,只有擔當起該擔當的責任,才是合格的黨員領導干部。對于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則直接指出,要以問責常態化促進履職到位,促進黨的紀律執行到位。(6月13日中國青年網)
正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之所以黨要制定問責條例,就是要堅持問題導向,要抓住“關鍵少數”,直指壓力傳導不下去這個突出問題,讓從嚴治黨真正嚴起來實起來,而“關鍵少數”其實就是領導干部。十八大以來,在強勢反腐、整治“四風”的大背景下,有部分黨員領導干部感嘆“官不聊生”,產生抵觸情緒,不能吃、不能占了,卻也不干事了。“寧可不作為,也不要犯錯誤;寧可少干事,也不要出事”的消極思想在黨內蔓延開來。
不作為對黨的事業發展造成的損失,與腐敗一樣令人觸目驚心。不作為不僅影響到黨的事業發展,對干部自身發展也很不利,不作為是沒有責任感的一種表現,沒有責任感沒有擔當的人在工作中必然創造不出優良業績,個人就不可能有多少發展的機會。國家公務員,特別是負有更大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理所當然要有所作為。既然坐在這個位子上,就要干事,否則就別當這個官。只有把自己的命運與黨和人民的事業緊緊聯系在一起,積極主動作為,才能更好地在建設新中國的大舞臺上施展才華,貢獻智慧力量,從而實現人生價值。
我國自古就有“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優良傳統,為國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而敢于擔當,始終是中國共產黨人的鮮明品格。每個黨員領導干部都必須牢記對民族的責任、對人民的責任、對歷史的責任,真正以大無畏的擔當精神走在時代前列。身處偉大的變革時代,共產黨人理應有創造歷史的壯志。盡管在歷史的洪流中個人微不足道,但是匯聚在一起,就能形成強大的力量,擔當起歷史賦予我們的神圣使命。
如何成為一名有擔當的黨員領導干部呢?第一要始終相信和依靠群眾,堅持以身作則走群眾路線,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資源,為敢于擔當提供強大力量支撐。第二要堅定理想信念,要有大擔當,就必須在堅定信仰、追求真理、敦品立德上下功夫,不斷提升精神境界,強化精神支撐,做到“富貴不能、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第三要提高綜合素質,練就敢于擔當的過硬本領,不斷增強政治定力,提升文化修養,增強科學決策、狠抓落實、調查研究的本領,力求在任何情況下都能辨得清方向、想得出辦法、扛得住壓力、作得對決策。第四要加強實踐鍛煉,不斷豐富應對各類特殊、復雜情形所應具備的知識、經驗和技能,與時俱進更新知識結構、增強各種能力,不斷提高擔當本領,牢牢把握主動權。第五要講究策略方法,掌握科學的方法論,力求事半功倍,辯證地發現、分析、解決問題,堅持深入調研、科學預判、謀定而動,在實踐中隨機應變,既不以靈活性損害原則性,又不以原則性束縛靈活性。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圣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黨員學習問責條例心得體會及思想匯報三篇
近日,*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并發出通知指出,黨中央緊緊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問責作為從嚴治黨利器,強化問責成為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鮮明特色。
問責條例的出臺,是繼去年修改修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后,我們黨制定的又一部重要黨內法規,問責條例規范和強化黨的問責工作,進一步扎緊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進一步夯實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基石,向全黨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利器。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貫徹執行問責條例,決不能只是嘴上說說、紙上寫寫、墻上掛掛。各級黨委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把從嚴貫徹執行問責條例的責任扛在肩上、落到實處,讓鐵紀發力、禁令得行、規矩生威。
增強意識是前提。如果廣大黨員、干部沒有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問題條例也很難發揮效用,增強紀律和規矩意識,筑牢遵紀守法思想基礎,是從嚴貫徹執行問責條例的前提。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使廣大黨員、干部領會問責條例精神、熟知問責條例內容,把問責條例轉化為黨員干部的行為準則、自覺行動。
強化監督是保障。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力量,必須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找準職責定位,聚焦主責主業,切實履行好黨章賦予的監督執紀問責三項任務,讓黨內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要以問責條例為依據,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實做細,以更高標準、更嚴紀律保持隊伍純潔,強化責任追究,加大問責力度,避免責任空轉,使黨內監督真正立信樹威,發揮應有作用。
領導帶頭是關鍵。領導干部作為“關鍵少數”,如果不積極發揮作用、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黨的建設造成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所以,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著力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要求黨員干部做到的,領導干部必須首先做到;要求下級做到的,上級必須首先做到;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必須首先做到,不僅要帶頭遵守問責條例,還必須堅持原則、敢抓敢管,不當“老好人”,堅決維護問責條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