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申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不予簽發普通護照:
(一)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二)無法證明身份的;
(三)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四)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后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公民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遣返回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自其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被遣返回國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予簽發普通護照。
辦理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及復印件;
(四)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五)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未滿十六周歲居民辦理護照材料
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辦理護照材料
現役軍人辦理護照材料
辦理流程
1、排隊拍照(如果預先準備,就不用)
2、填寫申請表
3、排隊輪號
4、輪到后,提交申請表,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相片和拍照回執
5、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原本
6、交費
7、拿回執(一定要記得拿回執,這是領取護照的憑證)
辦理地點
青海省西寧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務大廳
辦公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北大街35號
咨詢電話:0971-8251758
投訴電話:0971-8251872
節假日值班電話:0971-8251758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節假日休息)
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隊
辦公地址:西寧市城東區康南路5號
咨詢電話:0971-8176003
投訴電話:0971-8185635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節假日休息)
西寧各個出入境辦證大廳詳細地址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一、辦理時限
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的地區或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延長至30日。
二、辦理費用
首次申請、換發、補發(不含丟失補發)護照200元/本,丟失補發護照400元/本,加注20元/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