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常住戶口屬于昆明市轄區范圍的公民、所屬部隊或者工作單位駐地在昆明市的現役軍人,可根據需要向昆明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因私普通護照。
溫馨提示:
2月1日起,昆明市戶籍居民以及我市范圍內符合異地辦理出入境證件條件的申請人,可不受戶籍或就業、就學、居住地限制,在全市十五個出入境接待大廳(室)自愿選擇,就近就便提交出國境證件申請。
昆明出入境證件急事急辦須知
辦理材料
1、請用黑色墨水水筆或鋼筆以正楷字完整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自行下載打印、自助填表機打印均可);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附昆明市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1份。
2、我市常住戶口公民,交驗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提交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
3、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需提交本人戶口簿。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普通護照。除提交上述規定的相應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本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托書。
4、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申請普通護照,除提交上述規定的相應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證明。
注意事項:
1、申請材料、證明材料請按A4紙標準提交。相關材料原件不符合標準的,交驗原件,提交符合標準的復印件。
2、年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須現場采集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而無法采集的除外)。因手指傷病無法采集指紋的,應提交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傷情證明;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采集指紋。(申請人的指紋信息將植入護照芯片中)
3、申請人在受理現場,在民警指導下在《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上親筆簽名;不在受理民警當面簽名無效,須重新填寫申請表。學齡前兒童、文盲等不具有簽名能力的申請人可不簽名。(申請人的親筆簽名將掃描至護照資料頁)
4、以虛假資料、借用他人身份資料騙取出入境證件,以及出借身份資料供他人冒名申請出入境證件將被追究法律責任,一切責任由自己承擔;
5、申請人不得同時持有兩本以上(含兩本)同類型有效出入境證件。
辦理流程
照相?填表?驗表?交表(需采集采集指紋、個人簽名)?領回執?繳費?領證。
辦理地點
昆明市公安局中國公民接待大廳
窗口地址:昆明市拓東路118號
咨詢電話:0871-63357157
五華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窗口地址:五一路鐵局巷原武成路派出所內
咨詢電話: 0871-63632709
盤龍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窗口地址:白云路327號盤龍區政府行政審批中心
咨詢電話:0871-63146283
昆明出入境服務大廳地址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受理當日除外)
公安機關需要進行調查補充材料或者進行核查的,調查核查時間不計入辦證時限內。
收費標準
普通護照:200元/本 加注:20元/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