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2015?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辦發〔2015〕130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提升我市鄉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目標,全面解決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鄉村孩子學習成才,阻止貧困代際傳遞,完成到2020年鄉村同步建成小康社會和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的工作目標。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
?統籌結合,協同推進。將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與扶貧開發、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結合起來,協同推進,相互促進。
?綜合施策,形成合力。從待遇、職稱、住房、招聘、崗位設置等方面著手,多措并舉,整合政策資源,整體推進,形成齊抓共管、協調有力的工作局面。
?強基固本,質量并重。以師德建設為根本,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以優化結構為抓手,科學配置教師資源;以提升質量,提高鄉村教師專業素質;以提高地位待遇為手段,改善鄉村教師工作生活條件。
?改革機制,激發活力。深化體制機制改革,著力破除制約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建立“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引導優秀青年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
(二)工作目標。
以提高鄉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目標,到2017年,力爭鄉村學校優質教師來源得到多渠道擴充,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進一步改善,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教師隊伍整體結構更加合理,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較好保障,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建立起規范靈活、保障有力的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長效機制,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扎根鄉村的教師隊伍,為實現首府南寧教育現代化提供師資保障。
三、實施范圍
全市鄉中心區、村、教學點學校的在職在編在崗教師,包括學前教育、小學、初中、特殊教育、中職、高中教師。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教師師德建設,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把扎根基層樂于在鄉村從教,專注于教書育人、以良好的言行影響學生,樹立鄉村的道德標桿引領村風民風作為鄉村教師師德的主要內容,加強鄉村教師對的思想認同、理論認同和情感認同。以提升教師德育水平為重點,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責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職前培養、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全過程,引導和教育廣大鄉村教師踐行師德規范。加強鄉村教師隊伍黨建工作,建立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培訓制度,形成教育、宣傳、考核、監督、獎懲、校本六位一體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切實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專業境界和師德水平。(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實施單位:各縣區、開發區)
(二)提高教師待遇,改善鄉村教師生活條件。
1.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統籌平衡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收入,確保鄉村教師的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工資水平。(牽頭單位:市人社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實施單位:各縣區、開發區)
2.繼續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學校及其他地區教學點教師,在自治區安排獎補資金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標準的基礎上市縣兩級財政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標準予以獎補,市縣(區)各按50%承擔,鼓勵縣(區)財政投入資金增加補貼。積極引導民間基金,開展鄉村教師救助工作。(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實施單位:各縣區、開發區)
3.每兩年為鄉村教師安排免費體檢,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承擔。(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實施單位:各縣區、開發區)
4.依法為鄉村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施單位:各縣區、開發區)
5.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住房保障范圍,為鄉村教師的家庭安置、解決夫妻兩地分居、組建家庭創造條件。推進以鄉村教師周轉宿舍、限價商品住房等多種形式建設中小學教師安居房。適當降低鄉村教師在鄉鎮或在縣城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危舊住房改造申請門檻。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鼓勵利用學校原有住宅用地、空閑地在校園建設教師周轉宿舍,或利用閑置的辦公、教育用房改建為教師周轉宿舍。加大鄉鎮中小學教師周轉宿舍市、縣級財政建設資金補助力度,加快推進邊遠艱苦地區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到2020年,力爭鄉鎮中小學教師周轉宿舍基本滿足全市鄉鎮中小學教師住房需求。(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住房局、市城鄉建委、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教育局;實施單位:各縣區、開發區)
(三)加大政策扶持,多渠道補充鄉村教師。
1.根據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的要求,考慮農村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學校的特殊實際,按生師比和班師比重新核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并實行總量控制,確保核定后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不突破現有編制總量。按標準重新核定的編制總量超過現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的,核定聘用教師控制數。通過調劑編制、采用核定聘用教師控制數逐年解決編制不足的問題。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聘用代課教師。嚴禁擠占、挪用、截留教師編制或教職工在編不在崗、隨意抽調借調教師等行為。(牽頭單位:市編辦、市人社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實施單位:各縣區、開發區)
2.加強鄉村教師本土化培養,積極探索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形式補充鄉村教師。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地方免費師范生項目等補充鄉村教師。繼續落實好自治區級統一組織教師招聘考試和鄉村教師專場雙選會,對已經獲得教師資格證書自愿到鄉村學校任教的人員,可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公開招聘,力爭使鄉村教師配置得到改善,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牽頭單位:市人社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實施單位:各縣區、開發區)
3.高校畢業生在縣級以下學校任教的,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桂政發〔2015〕29號)及有關規定,給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實施單位:各縣區、開發區)
(四)構建城鄉教師合理流動新機制,推動優秀教師向鄉村流動。實行“區考縣管校聘”的管理機制,“區考”即自治區級統一組織教師招聘考試;“縣管”即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履行對中小學教師的公開招聘、崗位設置、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職能,實行人事、編制事項報備制;“校聘”即學校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負責教師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各縣(區)建立教師管理中心,統籌管理鄉村學校校長和教師。繼續實施“三區支教”計劃,制定和完善交流輪崗和支教走教政策,推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通過優質學校的幫扶和教學名師傳授,提高鄉村教師的教學能力。統籌支教走教專項經費用于實施“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計劃”,公開招募退休特級教師、教學名師到自治區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鄉村學校支教。將在鄉村學校任教(支教)至少要有1年經歷作為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高級教師職務、評選特級教師的條件之一,新增城鎮中小學教師要優先安排在鄉村任教2年。(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局;實施單位:各縣區、開發區)
(五)完善鄉村教師職稱傾斜政策,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落實鄉村教師職稱評審傾斜制度,在崗位結構比例設置上向鄉村學校傾斜。鄉村教師在評定職稱(職務)時,可適當降低條件,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在鄉村教師范圍內有效。實行崗位聘用傾斜,引進到村小、教學點任教,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可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到崗即聘。在評選特級教師等榮譽稱號時,注重師德表現,注重一線經歷,注重工作實績,向工作條件艱苦的鄉村一線教師傾斜。(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人社局;實施單位:各縣區、開發區)
(六)加大培訓力度,提升鄉村教師專業能力。每年市本級安排培訓經費200萬元,專項用于開展鄉村教師培訓。落實鄉村學校公用經費中安排5%的經費用于教師培訓,統籌各級各類教師培訓項目和經費,重點向鄉村教師傾斜,通過“鄉村教師走出來,名優教師走下去,互聯網聯起來”等培訓方式,構建區、市、縣、學校四級培訓體系,到2020年對全體鄉村教師校長進行360學時的培訓。進一步加強市、縣(區)教師培訓中心建設力度。在實施“國培計劃”、“區培計劃”時重點集中支持鄉村教師及校長培訓。改進培訓方式,采取送培下鄉、頂崗置換、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網絡研修等多種形式,豐富培訓內容,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構建鄉村教師信息化培訓體系,提高鄉村教師現代教育技術水平,保障鄉村學生共享優質教育資源。充分發揮“南寧市教師網絡研修社區”城鄉一體研修優勢,加強網絡培訓課程和名師教學資源開發,搭建教師網絡研修服務云平臺,引導和組織鄉村教師創建和適應“互聯網+鄉村教育”,充分利用遠程教學、在線課程等形式優化課堂教學和進行自主學習,推動信息技術在課堂教學和日常工作中的有效應用。加強鄉村學校音體美等師資緊缺學科教師培訓,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實施單位:各縣區、開發區)
(七)堅決落實國家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教30年以上、獲得國家頒發榮譽證書的優秀鄉村教師,由自治區給予一定獎勵;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教20年以上、獲得自治區頒發榮譽證書的優秀鄉村教師,由市級給予一定獎勵(待自治區出臺具體的獎勵發放辦法和標準后,我市再參照制定);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教10年以上、獲得市級頒發榮譽證書的優秀鄉村教師,由縣(區)給予一定獎勵。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教育、宣傳等部門要廣泛宣傳優秀鄉村教師無私奉獻的感人事跡,大力營造濃厚的尊師重教氛圍,增強鄉村教師職業榮譽感和吸引力。(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實施單位:各縣區、開發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教育部門牽頭,建立編制、人社、財政、發改、住房、建設等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分解任務、細化分工,統籌安排推進步驟,有效推動支持工作。各級教育、編制、人社、財政、發改、住房、建設、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加強銜接溝通,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統籌推進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要將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情況納入各級政府、部門績效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考核和監督。
(二)明確責任分工。教育部門要把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納入“十三五”規劃,認真研究,統一規劃部署,扎實有效推進;編制部門要加強鄉村學校編制管理,采取“總量控制、動態管理”的方式,確保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滿足教育教學實際需要;建設部門要加快推進鄉鎮中小學教師公共租賃住房和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進一步改善鄉村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人社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落實鄉村教師職稱評聘改革辦法和配套的崗位設置改革舉措,加大對鄉村教師傾斜支持力度;衛生計生部門要制定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工作方案,積極服務鄉村教師健康需求;住房保障部門要切實落實保障性住房優先政策;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投入保障。
(三)落實經費保障。市級財政將加大資金統籌力度,重點支持貧困地區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各縣(區)、開發區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重點保障領域之一,將所需經費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形成穩定投入機制,確保各項鄉村教師支持政策落實到位。要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范經費使用,強化監督檢查,要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堅決杜絕截留、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四)推動精準扶貧。發揮教育在精準扶貧中的作用,堅持定點、定向選拔優秀青年教師和骨干教師到貧困村任教,讓貧困家庭孩子享受優質教育。與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相結合,補足鄉村教育發展短板,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與實施“全面改薄”相結合,著力改善鄉村教育條件,提升鄉村辦學品質。
(五)加大宣傳力度。各縣(區)、開發區要加強宣傳引導、爭取廣大教師和社會各界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理解和支持,著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要加大宣傳廣大鄉村教師為人師表、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崇高精神,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氛圍,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
(六)嚴格督導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導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各縣(區)、開發區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并納入對縣(區)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重要內容,及時通報督導情況并適時公布。對實施不到位、工作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依紀依規嚴肅問責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各縣(區)、開發區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精準把握支持重點,因地制宜提出符合鄉村教育實際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在落實鄉村教師生活待遇方面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實施范圍,所需經費由縣(區)本級財政承擔。各縣(區)、開發區應按自治區要求將本縣(區)實施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