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申領條件:
一、擬在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
二、已滿十六周歲;
三、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營業執照的;
(三)已在居住地購買房屋的;
(四)符合居住地落戶條件,但本人尚未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
申領居住證所需材料:
一、填寫《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
二、有效身份證件;
三、居住證明;
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五、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公安機關收到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材料后,應出具《居住證受理回執單》,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公安機關不收取任何費用。居住證的有效期限為六個月至三年,具體期限根據流動人口擬居住時間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