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鄧小平指出,“我們存在的一個最大問題,就是軍隊很臃腫”。時任解放軍副總參謀長的張震,會后直接參與了軍隊精簡整編和體制改革指導工作。到1985年初,在張震領導下,《軍隊體制改革、精簡整編方案》出爐,直接指導了1985年6月的百萬大裁軍。
算上這次,新中國已經要經歷11次裁軍,從抗美援朝時的627萬人裁至200萬人。在紀念反法西斯戰爭的當天宣布裁軍,沒有什么比這更能體現中國捍衛和平的決心了。
就連一向挑剔的西方媒體,大多也高度評價了中國的裁軍。比如《紐約時報》就援引澳大利亞國立大學Rory Medcalf教授的話認為,中國宣布裁軍讓人“喜出望外”,這是“中國試圖向世界傳達向往和平的信號”。而在閱兵中宣布裁軍,是對西方指責中國“秀肌肉”很好的回應。
事實上,縱觀歷次裁軍,背景無非兩個:形勢變化、時代發展。
形勢變化,即從戰爭狀態轉為和平建設狀態,自然不需要過多的軍隊。裁減開支和人員,一方面節約軍隊經費,另一方面也解放更多生產力投入社會生產。比如,從1949年到1953年8月,解放軍總規模即從627萬人降至350萬人,陸軍裁減比例最大。
而時代的發展,則是不斷適應形勢,使軍隊朝高精尖方向發展。比如,在張震策劃領導的那次大裁軍中,諸如騾馬、騎兵、司號兵等不適應現代戰爭條件的兵種即被裁撤;裁軍后,解放軍陸軍的專業兵種數量第一次超過了步兵,炮兵成為陸軍中的第一兵種,裝甲兵成為陸軍的主要突擊力量,陸軍航空兵、海軍陸戰隊、陸軍防空導彈部隊等一大批新的兵種紛紛誕生。
事實上,早在90年代初,張震就下過一個判斷:未來解放軍的發展,要立足于“能夠打贏一場高新科技條件下的局部戰爭”。
無論是裁軍,還是此次閱兵中的高精尖新式裝備,都是為了這個目的服務的。換句話說,裁軍就是強軍。
被裁的軍官去哪兒?
關于裁軍這件事,各總部、兵種和大軍區以及武警部隊官兵紛紛表示,堅決擁護關于裁減軍隊員額30萬的決策部署。
裁軍是一件極其嚴肅的事情,既關乎30萬人的前途,更關乎30萬個家庭的命運。在此之前的十次大規模裁軍中,先后共有數十個大軍區和兵團級單位被撤銷,近千所軍隊院校、醫院等被裁撤、縮編或改隸,全軍員額從兵力最多時的627萬人減為目前的230萬人,如今這230萬人還要再裁13%,他們解甲歸于何處呢?
在2005年之前,我國解甲的軍官安置方式有兩種:轉業、復員。具體來講,轉業,即計劃分配方式,這種方式是轉業干部的工作分配完全由國家負責。復員,即軍隊一次性發給復員軍官數額較大的復員費,國家不再負責安置工作。
從新中國成立初期到1982年第八次裁軍,國家由戰火走向和平,由備戰走向建設。此時,國家需大量生產建設人員,因而前幾次大裁軍中,大部分部隊采取的是集體的轉業和復員,只有少數采取分散的轉業或復員。
前7次裁軍軍官去向
1985年的百萬裁軍,轉業軍官在地方各條戰線全部得到妥善安置,用了整整3年時間。
1997年裁軍50萬時,我國轉業軍官安置工作已經走上正軌,每年有計劃地安置約4萬名解甲軍官轉業到地方,不再進行集體安置。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與我國安置制度的逐步完善,在第十次大裁軍中,軍官的安置方式也從轉業、復員這兩種發展為轉業、復員、自主擇業三種。關于自主擇業的方式,2001年1月,*、國務院、中央軍委頒發《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暫行辦法》,首次確定自主擇業的安置方式。這種方式是,擔任團級職務和營級職務、軍齡滿20年的軍隊轉業干部,可以選擇自主擇業,安置地政府逐月給自主擇業的干部發放退役金,但國家不包分配工作。國家對從事個體經濟和創辦經濟實體的自主擇業干部,在貸款、稅收和辦理營業執照等方面給予照顧。
下面是人社部公布的近幾年安置的軍官人數。以為例,共安置了4萬軍官,9000人選擇自主擇業;31000人由國家分配,轉業到各地方,在這當中,有82.9%轉業軍官進入黨政機關和參公單位,15.2%進入事業單位,1.9%進入國有企業。
近幾年安置軍官人數
從歷史數據來看,完全由國家負責工作安排,壓力較大,自主擇業的方式可能會獲得更多政策鼓勵。國防部新聞發言人楊宇軍表示,此次30萬的裁軍目標將在2017年底前完成,重點是壓減老舊設備部隊,精簡機關和非戰斗機構人員,調整優化軍隊結構。至于具體的裁哪些、怎么裁,應該會涉及到多個部門,需要等相關政策的出臺。
退役軍人發一次性養老保險補助
補助金直接劃轉至地方接續社會養老保險利于保障軍人退休后養老待遇
近日,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改革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明確從10月1日起,軍人退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軍人退役離開部隊時,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一次性計算給予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總后勤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印發了《關于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改革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員范圍、計算標準、轉移接續辦法等做出了規定。
《通知》規定,軍人退役參加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按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準計算;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按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準計算。軍人退役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按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準計算。
《通知》規定,軍人退役參加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轉移憑證交給本人,將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劃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軍人職業年金補助交給本人。軍人退役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轉移憑證交給本人,將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劃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軍人退役后,由安置單位或本人持軍隊開具的轉移憑證,到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為確保退役士兵養老保險待遇落實,《通知》規定,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直接向退役軍人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郵寄轉移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據此主動為退役軍人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據總后勤部財務部門負責人介紹,這次改革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堅持以國家大政方針為依據,緊密結合軍隊實際,在項目設置、人員范圍、補助標準和實施時間等方面,與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保持一致,促進了軍地保險政策有效銜接。改革完善這項制度,充分體現了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對廣大官兵的關心厚愛,有利于保障軍人退休后的養老待遇,提升軍事職業的比較優勢,進一步調動官兵建功軍營、戍邊衛國的積極性,吸引社會青年積極投身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
解讀
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為裁軍改革解后顧之憂
國防大學教授公方彬分析,此次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改革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體現了國家和社會對獻身國防的職業從業者的價值肯定和社會貢獻認定。當然,這種認定是多重的,包括精神和物質層面,此次進行的是物質層面。同時,這也是基于當前現實社會發展,軍隊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的基礎上進行的。當前養老保險制度社會已經完善,而軍隊此前在這方面還存在缺陷,在發展過程中出現新的矛盾需要化解和解決。
作風建設轉變后,未來軍隊承擔的任務必然越來越多,相應得到一些認同和回報,至少有一個對等的東西存在。十八大以來,軍隊制度建設大打組合拳,在另一個方面也需要有一個補償問題,雖然不是特別直接,但必然會存在這些問題。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補償和撫恤措施,跟社會發展出現的新情況、新發展,有直接或者間接關系,此次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達到的目的和意義毫無疑問。這兩年軍隊要求越來越高,訓練強度越來越大,但軍隊風氣仍保持越來越好的趨勢,主要是國家在提出要求的同時,也相應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措施和保障制度,官兵看到了希望,有了積極向上的姿態和良好氛圍,形成了一個良性循環的結果。
公方彬認為,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是軍隊依法治軍、制度建設的組成部分,未來軍隊一切發展都將納入制度范圍內,或許這也為即將展開的軍隊裁軍改革提供一些物質支持。裁軍改革馬上開始,將有30萬官兵離開部隊,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可以為此做鋪墊、做準備,這些官兵離開部隊如果不能解決后顧之憂,某些現實矛盾沒有解決,改革發展之后容易造成一定阻力,雖然我軍一向是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的部隊,也是能吃虧扛風險,只要國家有命令下來必定會堅決執行,但如果想讓改革更加平穩、有效、順利前進,還需要做一些更加有利于改革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