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東莞產假最新規定天數總共為178天,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東莞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一、東莞產假2024年新規定
東莞產假2024年新規定暫未公布,以下是東莞產假總共多少天最新內容,僅供參考。
根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 第十六條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順產的,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陪產假。
故:順產產假178天,難產、剖宮產20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總結一下,以后東莞媽媽這樣休產假
① 生育一胎:正常產假98天+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178天
② 生育二胎:正常產假98天+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 =178天
③ 難產:正常產假98天+獎勵假80天+難產假30天=208天
④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二、東莞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參保女職工在產假時間內,參保正常、享受東莞津貼待遇的,停發工資,改為享受東莞津貼。
三、東莞津貼的計算公式
東莞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注:參保女職工在連續繳費期間或享受東莞津貼期間更換用人單位參保的,東莞津貼的標準按女職工東莞(或實施計劃東莞手術)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