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通產假最新規定天數總共為158天,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南通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一、南通產假2024年新規定
南通產假2024年新規定暫未公布,以下是南通產假總共多少天最新內容,僅供參考。
為貫徹落實《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印發江蘇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發〔2022〕8號)精神,根據《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94號)、《南通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通政規〔2017〕6號)和省醫保局有關復函意見,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現將調整職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生育津貼支付期。從2022年2月10日起,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產假天數計發,符合政策規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貼,其中難產的(含符合剖宮產手術指征的剖宮產),增加15天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截至2022年2月10日,女方尚在原規定產假期間的,按上述生育津貼支付期執行。
今后國家對產假和生育津貼支付政策出臺新的規定,按照國家規定作相應調整。
二、調整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
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調整為2155元,比去年增加163元。執行時間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南通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參保女職工在產假時間內,參保正常、享受南通津貼待遇的,停發工資,改為享受南通津貼。
三、南通津貼的計算公式
南通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注:參保女職工在連續繳費期間或享受南通津貼期間更換用人單位參保的,南通津貼的標準按女職工南通(或實施計劃南通手術)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