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海口有哪些公租房可以申請,申請條件和材料手續有哪些?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可供參考。
一、海口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18周歲(或年滿16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孤兒或年滿2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居民可以單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申請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家庭戶籍條件
申請人須符合如下戶口、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就業或實際居住年限等規定情形之一:
1.申請人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區規劃范圍內常住戶口,并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
2.申請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其戶口登記不在本市城市主城區規劃范圍內,但在主城區規劃范圍內工作或生活滿2年及以上;
3.申請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已與本市依法登記的單位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滿2年及以上,或者在本市城市主城區規劃范圍內從事個體經營滿3年及以上,且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滿2年及以上;
4.申請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但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含技術等級),已與本市轄區內依法登記的單位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滿2年及以上,且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滿1年及以上;
5.申請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但屬本省或本市引進人才,且與本市依法登記的單位簽訂服務期累計為2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且在本市實際居住;
6.申請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不符合以上第1目至第5目規定條件,但在本市城市主城區規劃范圍內實際居住滿8年及以上的。
(二)家庭收入和資產條件
1.2017年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須低于 23182 元(含)。單身居民申請的,年可支配收入須低于 44000 元(含);
2.城鎮低收入保障對象,家庭(含單身)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 10449 元(含)。
3.申請人家庭人均財產值低于139000元(含)
(三)家庭住房條件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享受過政策性優惠住房;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主城區規劃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屬經鑒定為應當拆除或停止使用的危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8 平方米(含);
二、海口公租房申請材料及手續
(一)海口市保障性住房申請表(住房保障窗口領取);
(二)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件、戶口簿;
(三)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住房情況證明。無自有住房的申請人可在申請表中直接填報,須提交租賃證明或租賃合同。自有住房面積不達標的申請人須提交房屋面積文件(房產證或房屋面積測繪報告),居住危房的申請人須提交危房鑒定報告;
(四)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退休人員由社保局)出具工資及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或自由職業的申請人個人申報收入,由街道、社區予以佐證,并出具確認證明。
(五)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婚姻家庭須提交結婚證,離異或再婚家庭須提交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調解書、裁定書、判決書;
申請人簽署的同意接受對收入、財產和住房狀況等核查的書面承諾;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以上規定材料屬證明的提交原件,屬證件、證書或合同的提交復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