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在更名為《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后,將啟動實施。14日上午,市政府法制辦召開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新聞通氣會,介紹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據介紹,今年擬安排立法項目96項,其中,今年內力爭完成的立法項目共有17項,包括《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規定》(草案)等地方性法規草案5項,《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等政府規章12項。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李富瑩介紹,今年擬安排的立法項目96項,共分為3類:一是年內力爭完成項目,共17項;二是抓緊工作、適時提出項目,共12項;三是調研項目,共67項。
在今年力爭要完成的項目中,包括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項目5項,擬出臺政府規章項目12項。其中,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規定》(草案)今年將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并以地方性法規的身份出臺。
《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今年3月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后,已正式啟動實施。而與其配套的《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廢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修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修訂)均列入今年的立法項目,并力爭今年內完成。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李富瑩透露,原《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經征求意見后,名稱修改為《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將在今年下半年啟動實施。
■立法項目看點
居住證享受權益將不斷擴大
李富瑩表示,原《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在網絡公開征求意見時,僅網絡征求意見就收到近2000條,意見關注的焦點主要在居住證持有人可享有什么權益。對此,李富瑩表示,北京市居住證持證人員可享受什么權益,可以用一句話來點評,就是:當下權益不打折,未來權益有預期。
“簡言之,就是國家規定的三項權利、六項服務、七項便利,北京市全部保證做到,此外,北京還承諾將不斷擴大居住證持證人享有公共服務的范圍和水平,根據社會經濟的發展動態及時調整,提高服務標準。”李富瑩解釋說。
此外,李富瑩表示,根據來自市民和各個方面的征求意見,草案也進行了修改。比如,草案原名《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有意見反映,居住證應強調對持證人權益的保障,不應該強調管理,所以叫管理辦法不合適。在采納市民意見后,《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更名為《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
此外,在發證流程方面,因原草案內容規定得比較原則、不夠細致,征求意見后也進行了相應修改,修改后對發證的全流程進行了細化,對申請、受理、審查等全流程都進行了規范,提高可操作性,便于市民理解和遵守。
擁堵費沒納入此次立法考慮
由市交通委起草的《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規定》(草案)是今年內要力爭完成的5項地方性法規項目之一。
據了解,北京實施工作日五日尾號限行措施,時限半年,但該措施屢次被延長,至今已執行7年有余。如果按照《立法法》,已經實施超過兩年仍在繼續實施并已經變成常態性的尾號限行舉措,應提請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但至今,關于尾號限行的決定,仍以《通告》的形式對市民公布,屬于政府的臨時措施。
在今年北京兩會上,市人大主任杜德印表示,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規定將進入市人大立法程序,依法、有序地讓公眾、各界參與并表達意見。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主任李小娟曾向媒體表示,制定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規定,目前考慮其涉及的主要內容是已經實施多年的機動車尾號限行,一旦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納入立法,將以法規的形式將機動車限行固化下來。對于此前外界關注的征收擁堵費等問題,暫沒有納入此次立法考慮。
昨天,《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規定》(草案)也被列入市政府今年的立法計劃,這也意味著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規定會力爭在年內出臺。
關于近期北京將征收“擁堵費”的傳聞、以及將在供暖季進行單雙號限行的傳聞,李富瑩表示,一切所能想到的方法都會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將來能否實施還會進行民意調查和研究,草案形成后也會及時公開,爭取民意。
女職工產假最長可休7個月
今年3月24日,修改后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經人大表決通過。新《條例》規定,北京市女職工在國家規定98天假期和北京本地30天獎勵假外,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
也就是說,如果所在單位批準,產假最長休7個月,并不受一孩、二孩限制。
李富瑩表示,國家規定的產假、北京市獎勵假,以及和單位談判得到的假期,因為假期類型不同,工資來源渠道也不同。她解釋說,國家規定的產假,工資從醫保基金里支付,而談判獲得的假期工資要由企業支付。“這就要涉及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如何規定,并且很快就要用到。”李富瑩說,因此很緊迫。根據安排,《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修訂)將力爭在今年內完成。此外,與新《條例》配套,《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廢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修訂)》也將力爭今年內完成。
力爭完成的立法項目(17項)
地方性法規項目(5項)
項目起草單位
旅游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市旅游委
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草案)市氣象局
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市衛生計生委
全民健身條例(修訂草案)市體育局
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規定(草案)市交通委
居住證享有哪些權利、服務和便利
三項權利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
●參加社會保險
●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六項服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義務教育
●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七項便利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機動車登記
●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據1月1日實施的《居住證暫行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