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北京市政府法制辦6月14日上午召開立法工作會,會上透露今年擬安排立法項目96項,根據立法需求的緊迫程度、社會認識的統一程度和基礎工作的成熟程度,年內力爭完成的立法項目共有17項,包括地方性法規草案5項,政府規章12項。其中備受社會關注的《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擬將于下半年實施。
據介紹,市政府擬安排立法項目96項,根據立法需求的緊迫程度、社會認識的統一程度和基礎工作的成熟程度,這些項目可分為三大類:一是年內力爭完成項目,共17項,其中地方性法規草案5項,政府規章12項,備受關注的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規定也將力爭在年內完成;二是抓緊工作、適時提出項目,共12項,其中地方性法規草案5項,政府規章7項;三是調研項目,共67項,其中地方性法規草案34項,政府規章33項。
據了解,在年內力爭完成的5項地方性法規草案中,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已于3月24日經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并公布實施;氣象災害條例草案和全面健身條例修訂草案已經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旅游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和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規定尚在起草過程中。
□立法建議征集
房屋租賃條例已經立項
根據市政府立法工作總體安排,法制辦于2015年9月到10月,向社會公眾公開征集政府規章立法項目建議,共收到建議64項。經認真研究,市政府對包括規范房屋出租、規范亂停車在內的部分建議予以采納。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讓租房成了熱門話題,據市政府法制辦三處處長江英明介紹,北京的房屋租賃條例已經通過了人大的項目論證,目前市住建委正在根據人大提出的意見起草草案。房屋租賃涉及社會諸多方面,立法過程中會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保證立法內容符合北京房屋租賃管理現狀,并解決相關問題。至于今年草案起草之后,能否列入明年力爭完成的地方性法規項目,則要看人大能否立項。
□重點
居住證規章更名去掉“管理”字樣
2015年12月10日,《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草案明確:來京人員辦理暫住登記已滿半年,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北京市居住證》。
在昨天的通氣會上,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李富瑩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介紹,該《辦法》的社會關注度很高,在網絡公開征求意見時共收到1935條意見,一度導致法制辦網站癱瘓。這些意見,很多是關心居住證持有人能享受到什么權益的!侗本┦芯幼∽C管理辦法》更名為《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弱化管理色彩,突出對權益的保障,一方面是采納了征集到的意見,另一方面也是依據上位法做出的修改。今年1月1日施行的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落戶條件等因素,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持證人“當下權益不打折”
《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的修改不僅限于標題。李富瑩表示,根據市民以及各方面意見,法制辦還著重對原草案中比較原則、不夠細致的發證流程的規定做了細化,從申領、受理、審查到發放的全流程做出了更細致的規定,提高可操作性,便于市民辦理。
對于社會最關注的居住證持有人權益問題,李富瑩透露,《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對此的回應可以用一句話概括:“當下權益不打折、未來權益有預期”。她表示,除了將保障國家規定的三項權利、六項服務和七項便利,北京市還將根據社會經濟的發展,動態調增持證人的權益,不斷擴大居住證持有人享受公共服務的范圍和水平。
李富瑩透露,預計《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將于下半年實施。與它配套的積分落戶辦法是政府文件,正在由市發改委制定過程中,完成后將適時公布。
治擁堵
降低用車強度年內立法
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是百姓非常關注的一件大事。在被市政府列入今年力爭完成的立法項目之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已將其列入今年的重點立法項目,5月中旬,北京市交通委還組織開展了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立法民意調查。
昨天,市政府法制辦三處處長江英明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在治理交通擁堵方面,政府處在兩難境地:不治理擁堵會加重,治理也有各種聲音。對這一立法項目使用“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名稱,是為了便于理解,并不是說這個法本意是要限制私家車主用車,根本上還是為了治理交通擁堵。它將是一個社會共治的法,立法思路上講,要從公共治理角度,從構建一個良好的交通秩序、運行環境方面,限定一些措施。措施包含兩個方面,即疏和限。疏的方面,需要有更高水平的公共交通服務、交通設施,采取鼓勵綠色出行的措施;如果需要也會采取限制性措施,比如對機動車的使用采取一些限制手段。
會研究“所有可能方案”
對于單雙號措施限制車主用車缺乏法律依據的問題,江英明表示,在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政府出臺每一項政策措施一定要限定在現有法律框架之內,根據目標、經過嚴格論證匹配相應的制度和措施。作為地方性法規,需要把之前的一些措施以法律方式明確,為其提供依據和規范。下一步草案一旦成熟,將向社會公開。
對于社會上存在的“打著治污的名義去治堵”的說法,江英明表示,治理空氣污染和交通擁堵,肯定有一些措施是相同或者相似的,但兩者的目標是不同的,不應混為一談。
對于去年冬天傳言的“采暖季將采取單雙號”,江英明表示,傳言只是傳言。政府在治理交通擁堵時,會認真研究所有可能方案。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李富瑩表示,治理措施方面,一切可能想到的辦法都會納入考慮,社會傳言的、國內外使用的也都在研究之中,同時,這些措施的可行性、效率、成本等也都需要考慮。至于將來到底能否納入法規中,還需要進行民意調查和研究。草案形成后也會及時公開,征求民意。
■市政府法制辦采納的公眾立法建議項目
◎建議經采納列為今年力爭完成項目的有:
關于規范二胎生育政策的建議,修訂地方性法規??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建議經采納列為抓緊工作、適時提出項目的有:
1.關于規范房屋出租的建議,擬制定地方性法規??房屋租賃條例;
2.關于規范亂停車的建議,擬制定地方性法規??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
3.關于規范非機動車、摩的行駛的建議,擬制定政府規章??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若干規定;
4.關于規范餐館使用瓶裝液化氣的建議,擬制定政府規章??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及使用安全管理辦法。
◎建議經采納列為調研項目的有:
關于規范拆遷工作和老舊小區騰退的建議,擬對制定政府規章??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辦法開展調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