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下半年實施居住證制度 將逐步完善
06月15日,記者從北京市政府法制辦獲悉,涉及到戶籍制度重大變革的《北京市居住證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下半年實施。據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對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權利、公共服務和便利范圍,承諾“當下權益不打折、未來權益有預期”,即除國務院規定權利、服務、便利外,北京還將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準,并定期向社會公布。
去年底北京公布了《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和《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市法制辦副主任李富瑩介紹,《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自去年12月公布并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以來,僅網上獲取意見數量就達1935條。根據公眾意見,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對規章名稱進行了調整,更加強調居住證的賦權和服務屬性。
此外,《條例》還對居住證的申請、受理、審核、制發等全流程進行規范和細化,提高了可操作性,易于公眾理解和遵守。而對于居住證的申領條件,《條例》并未進行調整,即來京人員辦理暫住登記已滿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對于本次《條例》正式出臺,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副研究員單菁菁表示,早期,在京非本地戶籍居民享受的公共服務中,最缺失的就是教育,但近幾年這類服務推行得較好,轉移人口子女在京享受義務教育也更容易了,但對于幼兒或高中等延伸教育的普及,北京還有所欠缺;而由于外來人口就業不穩定以及轉移接續問題還未完全解決,因此,常年來,外來人口在京享受和本地戶籍居民相似的社保待遇仍然難度較大;此外,外來人口住房等資源也存較大缺口,隨著居住證制度逐步完善,這些重點問題也將迎刃而解。
北京居住證辦法擬下半年實施
今年擬安排立法項目96項,根據立法需求的緊迫程度、社會認識的統一程度和基礎工作的成熟程度,年內力爭完成的立法項目共有17項,包括地方性法規草案5項,政府規章12項。其中備受社會關注的《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擬將于下半年實施。
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規定草案擬審議
14日上午北京市法制辦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李富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說,今年擬立法安排的立法項目96項,共分為3類:一是年內力爭完成項目,共17項;二是抓緊工作、適時提出項目,共12項;三是調研項目,共67項。
據介紹,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主要涉及幾個方面的內容:
加強民生保障方面,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全民健身條例修訂草案,擬制定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居住證管理辦法,擬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條例、修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工資集體協商規定、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辦法等立法調研;
完善公共服務與社會治理方面,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旅游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規定草案,擬制定稅收保障辦法,擬開展修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食品安全條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房屋租賃條例、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緩解交通擁堵條例、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若干規定等立法調研;
保障城市安全運行方面,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草案,擬開展修訂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及使用安全管理辦法等立法調研;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方面,擬制定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擬開展節約用水條例、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地下水管理辦法等立法調研;
規范政府行政行為方面,擬修訂政府規章制定辦法、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監督辦法,制定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解決辦法,擬開展行政程序條例、行政執法監督辦法、修訂行政問責辦法等立法調研。
居住證服務范圍和水平不斷擴大
針對社會關注度很高的《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李富瑩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透露,該草案在網絡公開征求意見中共收到近2000條意見,意見關注的焦點主要是持有居住證享有什么權利,“根據來自市民和各個方面的征求意見,我們也對草案進行了修改,比如在發證流程方面原來的草案內容規定的比較原則、不夠細致,修改后我們對發證的全流程進行了細化,對申請、受理、審查等全流程都進行了規范,提高可操作性,便于市民理解和遵守”。李富瑩透露,預計《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將于下半年實施。
關于社會最為關注的居住證持有人權益問題,李富瑩透露:“用一句話來點評就是‘當下權益不打折、未來權益有預期’,簡言之就是國家規定的三項權利六項服務七項便利北京市全部保證做到,同時承諾,不斷擴大居住證服務的范圍和水平,根據社會經濟的發展動態及時調整,提高服務標準。”
擁堵費和供暖季單雙號還在研究
除了市民關注的居住證辦理問題,今年力爭完成的地方性法規項目里還包括擬定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規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對此,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透露,此前有傳聞稱北京將征收“擁堵費”和傳言將在供暖季進行單雙號限行的說法,目前還都是處于研究過程。將來能否實施還會進行民意調查和研究,草案形成后也會及時公開,征求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