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退休金調整方案
2016延遲退休年齡規定最新消息,繳納標準。國務院正式發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下稱《決定》)。這意味著,一個近4000萬的群體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爭議不斷的養老“雙軌制”在制度上走向終結。
《決定》明確,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并軌后,不同性質單位和各類崗位的基礎養老金將趨同,待遇差別主要體現在與單位效益和個人績效直接掛鉤的職業年金上。”國家行政學院社會與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穎廉表示,個人貢獻的多少與將來的待遇產生關聯,不再是干多干少一個樣的“大鍋飯”。
公務員要繳養老金了
長期以來,“體制內人員”不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后養老吃的是“財政飯”。而改革將改變這一局面——今后這些人群將參照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繳納養老金,并將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根據決定,基本養老保險方面,單位按工資總額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于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公務員退休養老金如何調整
本決定實施后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本決定實施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公務員退休金調整方案
一、12月31日前,經批準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于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干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后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2016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最新消息
在《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中建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機制和調整機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上。中金網
《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的步驟
步驟1.試點省市2015年9月底之前 完成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的核實,包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高中生、中專生、大專生、大學生……以上學歷的人員在校期間為視同繳費年限;還有核實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上海中 公整理非試點省市在2015年 底之前完成。在實行“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之前“在校期間為視同繳費年限”的政策是最好的時機。
步驟2.2015年10月1日在試點省市按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獲得經驗。試點省市例如:天津(直轄市)、遼寧(北)、青海(西)、浙江(東)、廣東(南)。
步驟3.1月1日開始在全國按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
《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的可行性
由于《調整方案》所秉承的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調整原則a,這個“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就是公民因參加社會勞動而繳納、繳存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年限,是為了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公平性的調整目的c。由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同《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都是“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適合的調整范圍b,也確定了此《調整方案》是可行的。由于“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存在著不公平、不合理(參見編號:建議41979號/《目前基本養老金計發方法的分析和建議》),首先從《調整方案》中的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d分析:
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 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上述的計算公式不需要高深的學歷,(公共的)參數一經確定,只要有小學數學水平就可以自己計算。還可以通過大數據的計算老年人的歲數總和和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總和,來計算總的老年養老金支出和總的勞動退休金支出。
老年養老金公式中的“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補貼率”及“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和勞動退休金公式中的“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就是均等分配的均等值,對于每一個人都是一樣的。而個人年齡和個人累計繳費年限是由個人所決定,是存在基本養老金差距的原因,但是每個人這樣的基本養老金不同是公平合理的。并且個人儲老金完全由個人繳存的多少決定是無可非議的。分清養老金、退休金、儲老金的關系和聯系是《調整方案》可行性的根本,也應該是每一個公民所追求和所需求的目標(參見編號:建議43083號/《基本養老保險中退休金和養老金的關系》)。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首先,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加強個人繳費與待遇水平之間的聯系,做到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鼓勵參保繳費。隨著退休人員預期余命的延長,合理調整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改進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辦法,研究完善個人賬戶余額繼承政策。
第二,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統籌考慮制度設計、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等相關問題,積極穩妥推進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增強調劑基金余缺的能力。
第三,豐富社會保險基金收入來源渠道。拓寬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渠道,推進基金市場化、多元化、專業化投資運營。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第四,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綜合考慮我國人口結構、就業結構變化趨勢和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要求,出臺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適時適度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領取年齡。
第五,加快發展補充養老保險。完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擴大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鼓勵職工參加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推動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
第六,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增長機制。以職工和居民收入為基礎合理確定基本養老金水平,建立綜合考慮收入增長、物價變動等主要因素的正常調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