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務員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后,國家公務員實行職務級工資制。國家公務員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計發辦法是: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均按原工資的100%計發。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公務員基本退休金也應適時調整。其調節辦法是:在國家統一調整生活必要品價格時,退休公務員可按在職國家公務員并入基礎工資的補貼數額增加退休金;在職國家公務員根據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指數調整工資標準時,退休公務員可按調整工資標準的幅度度相應提高基本退休金標準。
(2)地區津貼。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實施后,各地將建立新的地區津貼制度。國家公務員退休后,可享受原單位所在地同職級在職人員的地區津貼。
(3)物價、生活補貼和各項福利待遇。這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生活待遇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公務員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資+崗位津貼)×X%+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補貼。
其中X%的規定是:
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
年限滿30-35年的,按85%計發
年限滿20-30年的,按80%計發
年限滿10-20年的,按70%計發
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計發
公務員的退休金到底可以領多少?
目前,規范公務員退休金的文件依據主要是《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6〕60號)和《關于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中有關問題的意見》(國人部發〔2006〕88號)這兩份文件的相關規定。
下面以一位中部地區地級市工齡為45年、擁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科級公務員退休前后的工資對比來詳細說明:
1、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該公務員退休前,職務工資為480元,級別工資為1335元。退休后,根據國人部發〔2006〕60號文件的“公務員退休后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钡囊幎ǎ摴珓諉T可以按90%計發,因此,他的退休費為1633.5元。
網上流傳的“公務員的退休金可以領80%--90%”的說法,大概就是指的這一規定,但是這一規定僅是指退休金計算中的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這兩部分,他們卻沒搞清楚。
2、保留物價福利補貼:退休前后均為40元。
3、工作性津貼:退休前為870元,退休后不再領取。
4、生活性補貼:退休前為1320元,退休后領取退休補貼1540元。
5、住房補貼:退休前后均為1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