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公積金提取是指職工按規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行為,包頭公積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續,本文將一一為大家展示。
提取條件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內的;
2.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3.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一年之內的;
4.已辦理銀行住房按揭貸款一年內的;
5.還清銀行住房按揭貸款一年內的;
6.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
非房屋類:
包頭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條件
提取材料
共同材料
1.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及復印件、《包頭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職工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余額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及復印件,配偶身份證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及復印件。
3..職工同時提取同戶籍未婚子女住房公積金余額的,需提供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未婚子女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未婚證明,未婚子女身份證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及復印件
4.委托單位專職人員辦理的,須提供單位介紹信、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及復印件。
5.委托其他人員辦理的,須提供委托人簽署的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及復印件。
根據不同提取情形,還需相應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類:
包頭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類:
包頭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職工提前登陸包頭市住房公積金網站進行預約或憑預約者身份證在指定預約時間段內通過叫號機取號辦理。
2.職工持真實有效的相關材料向“中心”業務受理部門提出申請;“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資料齊全無誤后,當場受理。
3.經提取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后,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4.準予提取的,將公積金余額直接打入職工的聯名卡內。
網上預約流程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包頭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條件
全額提取:
包頭住房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
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時間
公積金提取間隔:公積金每隔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賬時間:自申請受理日起3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