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積金提取是指職工按規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行為,呼和浩特公積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續,本文將一一為大家展示。
提取條件
住房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職工被納入所在盟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需支付房租的
非住房類提取:
呼和浩特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
提取材料
購買一手商品房辦理提取
1.《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2.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原件(復印件一份)
3.預售房許可證復印件一份并加蓋開發商公章 (已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不用提供預售房許可證)
4.提取人銀行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住房類
呼和浩特住房類公積金提取
非住房類
呼和浩特非住房類公積金提取
其它
呼和浩特鐵路職工租賃自住住房提取業務
提取流程
1.職工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并向所在單位提交相關提取憑證。
2.單位專管員應當對提出申請的職工提交材料等進行審核,
3.申請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和相關提取憑證,到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手續。
4.管理中心受理職工申請后,對提取條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對提取條件或所附材料有疑問的,應當進行復核。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5.對準予提取的,管理中心應在五個工作日內辦結。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額不足以支付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費用的
2.職工住房被拆遷后購買住房的,其合計提取總額應當不超過扣除拆遷補償款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3.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及其配偶、子女累計提取總額應當不超過償還貸款本息。
4.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票據金額提取。
5.有重大疾病或事故的,提取額度不能超過醫療費用或事故處理費用
全部提取
呼和浩特住房公積金全部提取
提取時間
公積金提取間隔:公積金每隔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賬時間:自申請受理日起3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