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公積金提取是指職工按規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行為,恩施公積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續,本文將一一為大家展示。
提取條件
房屋類:
1、購買自住住房的或為子女、父母購買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為子女、父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恩施州境內自住房屋裝飾裝修的
4、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5、償還購買自住住房商業銀行貸款本息的;
6、無自有產權房屋租賃住房的;
7、房屋拆遷還建補差部分支取的;
非房屋類:
恩施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條件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必須由本人提供身份證前來辦理。代他人領取的,須同時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及經司法部門或公證機關辦理的委托書。
2、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配偶本人也必須到場簽字。
3、支取人提供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
4、所有提供的資料需同時提交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根據不同情況,選擇相對應的材料:
房屋類:
1、商品房:
(1)提供經房產部門登記備案三年以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首付款發票(稅務部門監制的統一票據)。
2、二手房:
(1)三年以內的《房屋買賣合同》
(2)三年以內的契稅完稅憑證。
恩施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類:
恩施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步驟一:
申報:提取人持有關資料到辦事處或州直營業部窗口填報《恩施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中心服務大廳提取審批,
步驟二:
受理:窗口受理 并審核,手續齊全、資料真實完整有效當日辦結。
步驟三:
提取:審核同意后,轉賬到提取人個人賬戶,提取人到委托銀行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1、購買自住住房:提取的金額不得超過購房合同中的金額,也不能超過繳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的90%。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金額不得超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需要的資金,也不能超過繳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的90%。
3、自住房屋裝飾裝修:同一套住房只能辦理一次裝修提取,提取金額按房屋建筑面積控制在每平方米1000元的基本裝修標準以內,且不超過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的90%。
恩施公積金部分提取(額度)
全額提取:
恩施住房公積金全額(銷戶)提取
提取時間
提取時間間隔:
1、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議簽訂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頒發之日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
到賬時間:4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