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員選用方面,德魯克建議用以下三條原則:
1、仔細思考這個工作,對任職者的要求。
2、為這個工作挑選3個或4個候選人,而不是只決定一個候選人。
3、先和一批熟悉情況的同事討論有關人選,再決定讓誰任職。
德魯克的以上三條建議,我相信很多企業都在用,算是老套路了。第一條是人力資源里常說的,所謂的素質模型,我們要找到勝任的人,讓他在這個崗位上,發揮他的優勢。第二條說的是干部體系,在IBM叫做“長板凳計劃”,一個人在干活,板凳上還有三個人等著,這三個人都是通過了資格認證的,有能力隨時接替干活人的位置。第三個就是評估,所謂360度也好,所謂決策委員會也好,所謂的老板拍板也好。經過以上這三個步驟,再任命的人,他成功的可能性,就大增,避免了拍腦袋的個人行為,而是成了公司行為。這個被提拔的員工,今后將是公司的人,而不是某個人的人。
不過在這里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在本土的很多企業里,人事任命是很敏感的,很多都是暗箱操作,我們不知道老板會用哪個人,我們也不知道老板用人,有哪些標準,我們更不知道老板,為什么會用這個人,而不是那個人。我們只是看到用人效果后,一些“在野黨們”,有一些八卦的評價而已。尤其是漂亮的女員工,經常出入老板辦公室,后來被老板提拔,風言風語就更多了。
對小企業來說,只有30個人,老板一眼可以看到底,老板的評估就是最好的評估,就是相對最公平的評估,就是成本最低的評估。老板不大可能故意任用一個,他不熟悉的人,他無法掌控的人,專業很差的人,或可能給他造成重大損失的人。但對大企業來說,要不是股權分散,看起來沒有老板,要不就是老板看不到所有員工,不可能了解每一個員工。10000人的大企業,老板怎么可能了解每一個人。然后把每一個人呢,都任用到合適的崗位上呢?所以德魯克說的這三條思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老板的個人行為,避免管理層的個人行為,從而引導員工,看到那是公司在用人,而不是老板在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