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醫療保險報銷流程包括帶齊以上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申請人辦理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時,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內劃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金額,再核定應報銷金額。
鄭州市醫療保險報銷流程包括帶齊以上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申請人辦理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時,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內劃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金額,再核定應報銷金額。
鄭州參加以及報銷醫療保險流程如下:
鄭州市醫療保險怎么樣報銷?
一、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比例:一、二、三類定點醫療機構分別為65%、60%、55%。
1、在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三個月內且在單位不欠費的情況下,個人繳納養老統籌后,每月1-20日攜帶近期繳納養老保險發票原件、復印件一份及醫保卡可以按個體勞動者參保形式辦理續保。
2、曾隨單位參加過市醫療保險人員,在領取完失業金三個月內,每月1-20日攜帶《失業職工審核登記表》復印件一份、繳納養老保險發票復印件一份及醫保卡可以按個休勞動者參保形式辦理續保。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繳費年度期間,全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最高年度繳費基數為52952元,最低年度繳費基數為21180.8元。
即參保者最高年繳費10590.4元,最高月繳費882.5元;最低年繳費4236.16元,每月最低繳費353元。基本醫療保險,其月繳費額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鄭州市2008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6476元)6%計算。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職的參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在一、二、三類定點醫療機構中的支付比例為95%、90%、85%,個人負擔比例為5%、10%、15%;退休的參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在一、二、三類定點醫療機構中的支付比例為97%、95%、93%,個人負擔比例為3%、5%、7%。
二、鄭州市2009年1月1日起提高職工醫保待遇:為切實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會議決定提高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1、降低住院參保人員統籌基金起付標準。
一、二、三類(區級、市級、省級)定點醫療機構的起付標準由原來的379元、759元、1138元分別降低到300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200元)、600元、900元,過去在區級醫院住院花379元以上醫保才報銷,現在300元以上就報了,自己可以少掏79元。
2、提高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30348元提高到3.6萬元。
3、提高床位費報銷標準。
一、二、三類定點醫療機構床位費最高支付標準由原來的6元/床日、9元/床日、11元/床日,統一提高到25元/床日。實際住院床位費超出這個標準的,市民要個人支付超過的費用,低于這個標準按實際計算。
4、是降低醫用材料的首付比例。
醫用材料的首付比例由40%降低為20%,個人負擔材料的費用比例比過去降低了20%,如果是心臟搭橋手術,個人將能節省幾千元甚至上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