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辦理資料主要有:
1、職工的《醫療保險卡》、《大病醫療保險繳費卡》;
2、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撥付審批表(三張)(并加蓋公章)以及大病醫療統籌規定的其它材料;
3、出院診斷證明(緊急搶救應出具緊急搶救診斷證明)、大病統籌患者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清單、住院收費專用收據及住院費結帳單(住院報銷憑證);
4、特種檢查、特種治療或使用貴重藥品的應出具審批表;
5、門診患者需出具診斷正明、大病統籌處方及北京市門診收費專用收據;
6、轉院治療應提供由院方大病統籌辦公室出具的轉院正明;
6、單據報銷時限,以出院或門診最后一天為準60日內,逾期不予報銷新農合重大疾病補償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住院發票、診斷證明(5號樓大廳便民處蓋章)、身份審核表(參合患者住院三天內到醫保辦備案并蓋章)、新農合重大疾病申請回執
本人所需要準備的材料:參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參合證復印前三頁;醫藥費用清單、診斷證明(蓋章);出院發票復印件、新農合報銷憑證(妥善保管);住院病歷復印件;參合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開戶行可為工行、農行、建行、中行或郵政儲蓄銀行。
7、大病醫療費用實行一次性報銷制度,凡因企業、個人、醫院造成的漏報一律不予補報銷。凡因企業、個人、醫院造成的報銷材料不全的,將暫緩支付。
辦理流程:
1、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須盡快將診斷書、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等材料,送所住醫院醫保科登記、審驗,以免影響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
2、申請肝硬化等23種病的門診報銷,參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及申報病種所需材料于規定時間(具體情況請參照當地政策)到規定的定點醫院醫保科填寫相關表格進行初審;
3、定點醫院將初審合格參保居民信息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