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印發了《關于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對進一步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2020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
《通知》明確,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準,健全待遇保障機制。2020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30元。
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30元
原則上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280元。各統籌地區要統籌考慮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具體籌資標準,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水平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統籌地區,可根據實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立足基本醫保籌資、大病保險運行情況,統籌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鞏固住院待遇水平
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70%
發揮居民醫保全面實現城鄉統籌的制度紅利,堅持公平普惠,加強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鞏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70%。
強化門診共濟保障,全面落實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規范簡化門診慢特病保障認定流程。落實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推進談判藥品落地。
大病有保障
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提高到60%
全面落實起付線降低并統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提高到60%,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取消封頂線。
加大對貧困人口傾斜支付
繼續加大對貧困人口傾斜支付,脫貧攻堅期內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起付線較普通參保居民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封頂線。
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
落實落細困難群眾救助政策,分類資助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居民醫保,按標資助、人費對應,及時劃轉資助資金,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鞏固提高住院和門診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探索從按病種施救逐步過渡到以高額費用為重特大疾病救助識別標準。結合救助資金籌集情況和救助對象需求,統籌提高年度救助限額。
6月底前國家重點監控藥將被剔除醫保藥品目錄
逐步統一醫保藥品支付范圍,建立談判藥品落實情況監測機制,制定各省增補品種三年消化方案,2020年6月底前將國家重點監控品種剔除出目錄并完成40%省級增補品種的消化。控制政策范圍外費用占比,逐步縮小實際支付比例和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