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今年我市新實施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切實減輕人民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更好服務人民群眾參保繳費,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19〕23號)和《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收暫行辦法》等精神,特編印本指南。
一、參保繳費范圍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
二、參保繳費時間
2019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參保繳費標準
250元/人
四、參保繳費方式
城鄉居民應以家庭(戶籍)為單位全員參保,在就近的人社所辦理參保業務,提供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支持銀行代扣的銀行卡或存折等資料。并注意以下事項:
1. 已委托銀行代扣代繳的城鄉居民,請于10月15日前預存足夠金額,稅務機關將定期扣繳。
2. 2019年新參保人員,需前往人社所前臺辦理委托銀行代扣代繳手續,并繳納應繳金額。
3. 家庭成員人員身份或委托銀行扣款賬戶發生變化的,需前往人社所前臺辦理變更手續。
4. 繳款渠道。除委托銀行代扣外,繳費人還可通過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前臺、自助終端機進行繳費;或前往郵儲銀行、農商銀行(農信社)、建設銀行憑參保人身份證或戶口簿查詢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