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日前印發《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目前,我國已有24個省份完成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工作,其余7個省份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仍是并軌運行。通知重點針對兩項制度尚未完全整合統一的地區,明確要求加快整合力度,于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制度并軌運行向統一的居民醫保制度過渡。
通知要求,制度統一過程中,要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參保率不低于現有水平,參保連續穩定,做到應保盡保;完善新生兒、兒童、學生以及農民工等人群參保登記及繳費辦法,避免重復參保;已有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不納入城鄉居民醫保覆蓋范圍;妥善處理特殊問題、特殊政策,做好制度統一前后政策銜接,穩定待遇預期,防止泛福利化傾向。
通知要求,各地在確保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統一”的基礎上,進一步統一經辦服務和信息系統,提高運行質量和效率。
一、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如何調整?
城鄉居民醫保按照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實行定額籌資辦法。近年來,各級政府持續提高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從2007年人均補助40元,到2018年增至490元,對減輕參保群眾繳費負擔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消費價格指數自然增長,以及新醫藥新技術的廣泛應用,醫療費用逐年快速增長,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需合理調增,以支撐制度功能長期穩定發揮。
為保障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水平,《通知》落實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惠民政策要求:
明確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整體提高60元,其中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
個人繳費同步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250元。
二、城鄉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待遇政策有什么新變化?
為指導各地用好年度籌資新增資金,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知》明確新增籌資主要用于提高以下兩方面待遇保障水平:一方面,要確保基本醫保待遇保障到位。一是鞏固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二是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
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一是降低并統一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低于該比例的,可不做調整。二是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三是對貧困人口加大支付傾斜力度,在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基礎上,全面取消封頂線。
三、如何推進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黨的十九大提出“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目前,已有24個省份已完成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工作,其余7個省份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仍是并軌運行。
《通知》重點針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尚未完全整合統一的地區,明確要求加快整合力度,于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制度并軌運行向統一的居民醫保制度過渡,在制度政策“六統一”基礎上,進一步統一經辦服務和信息系統,提高運行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