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贛州市醫療保障局聯合贛州市財政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水平的通知》,本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
通知明確規定
一、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全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由每人每年60元每人每年75元。
二、統一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和報銷比例。
將全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行的兩個起付線統一為一個起付線(即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超過贛州市上年度城鄉居民加權可支配收入的費用);
將全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行的兩個報銷比例統一為一個報銷比例(即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的報銷比例)。
三、降低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
全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由18000元10000元;其中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再降低50%,為5000元。
四、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比例。
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醫藥費用(含住院和門診特殊慢性病)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10000元)的部分,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60%;其中貧困人口報銷比例再提高5個百分點,為65%。
五、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封頂線。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25萬元30萬元;其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全面取消。
若本通知執行過程中,國家、省、市出臺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
大家看懂了沒?簡單概括性地說就是
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醫藥費用(含住院和門診特殊慢性病)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10000元)的部分,報銷6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30萬元。(貧困人口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超過5000元的費用,報銷65%,不設封頂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