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社保廳召開社保惠民政策媒體通氣會,對浙江的大病醫保、完善慢性病保障等政策的進展、成效等進行了匯總。隨小布一起看看吧,在浙江能享受到哪些福利大禮包。
大病保險政策
10月18日,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大病保險的制度框架,全面推開大病保險制度,比國務院要求提前一年。
浙江大病保險制度主要有4個特點:
覆蓋全體人群
浙江率先將職工、城鄉居民統一納入大病保障范圍,建立全省統一的大病保險制度,體現大病保障人人享有的理念。
涵蓋各類疾病
浙江大病保險以家庭災難性醫療費用支出來界定(醫療費用占家庭可支配收入40%以上),不區分具體病種。
科學設定待遇
浙江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按各統籌區上一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收入設定(大致在2-3萬元);最高支付限額為起付標準的10-15倍,約30-45萬元左右(相應總醫療費用為100萬元左右);各統籌區大病保險報銷比例不低于50%。
拓展大病用藥
2015年通過公開談判,將格列衛、赫賽汀等15種大病治療必需、療效明確的特殊藥品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讓許多原先沒錢而放棄治療的癌癥患者重新得到治療,提高大病保險政策含金量。
三年來(2014-2016年),浙江共有64萬名大病患者得到及時補償,大病保險基金累計支付33.27億元。
浙江還完善了大病保險的主要政策:
健全大病保險籌資機制
將大病保險年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從原來25元提高到40元,參保人員個人籌資比例從原來30%提高到40%,增強大病保險基金保障能力。
提高大病保險支付比例
將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最低支付比例從原來50%提高到60%,適當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水平。
加大困難人群傾斜力度
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下的合規醫療費用,由各地通過醫療救助按規定予以補助。
完善大病保險商保承辦
各設區市在全省確定的商保公司范圍內,擇優選擇1家商保公司統一承辦全市大病保險業務,促進大病保險商保經辦規范化。
剪刀虛線分割線
除此之外,浙江還調整擴充了特殊藥品范圍,將原來不在國家規定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范圍內,但大病治療必需、群眾呼聲強烈、療效明確的高值藥品納入大病用藥范圍,可以有效緩解大病患者的經濟負擔。
大病保險政策的實施將達到這些成效:
大病保障水平更高
提高10個百分點報銷比例浙江大病患者將增加報銷金額約2.7億元。
大病保險擴增21個左右特殊藥品,浙江大病患者將增加報銷金額約8億元。
受益人群更廣,擴增21個特殊藥品后,全省將有1.4萬人受益。
基金保障能力更強
調整人均籌資標準后,新增基金收入7.76億。
浙江原有11個特殊藥品已納入國家基本醫保目錄,可騰出4億元空間。
此外,浙江還將規范管理服務,通過實行統一招標,提升經辦管理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