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行政服務中心市民卡辦理窗口工作人員介紹,市民卡的申請條件:凡參加金華市區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的參保人員。
申請材料
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證件近照1張;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成年人代辦需提供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合法授權書;新生兒、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可由監護人或親屬代辦,需提交監護人或親屬有效身份證件及證明材料。
受理窗口
金華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D01-D03窗口、金華市開發區網絡經濟中心一樓2號窗口、金華銀行網點市民卡專柜。
工作人員提醒,汪女士如果已給新生兒上戶口,可攜帶戶口本、戶主身份證及嬰兒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證件照片1張,就近前往上述受理窗口辦理。
另外,根據《金華市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在規定繳費期外,下列本市戶籍人員按本條規定辦理二檔、三檔參保手續,按當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繳費,按規定享受當年度醫保待遇:
出生后60日內參保繳費的(出生之日在上一年度的,需同時按上一年度繳費標準繳納上年度費用),從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180日內參保繳費的,繳費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工作人員說,給新生兒辦理醫療保險,需帶戶口本(新生兒已上戶口)和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