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政策是針對重大疾病,所推出的救助政策,主要面向廣大困難群眾。大病救助政策的推出,能為廣大群眾提供快捷服務、覆蓋城鄉科學規范的醫療服務,那么大病救助怎么申請?大病救助政策有哪些?下文就來為大家詳細講解一下。城鄉低保對象、見義勇為負傷人員因病(傷)住院,經新農合、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后,按照60%比例給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頂線為20000元。根據大病救助政策,低收入困難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難以負擔的困難群眾因病住院,經新農合、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后,按照20%比例給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頂線為10000元。那么2019年大連大病救助政策有哪些呢?大連大病救助報銷比例和調整有哪些規定么?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大連大病救助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起付線按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根據城鎮居民收入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據了解,城鎮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指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采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保險制度,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實施辦法》要求,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籌集,基金不足時,通過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等辦法統籌解決。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醫療保險籌資能力、大病醫療費用補償比例等測算確定,實行動態調整。大病保險起付線按照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并根據城鎮居民收入變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員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后,個人累計負擔的住院合規醫療費用(即符合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部分,由大病保險分段按比例支付。其中,參保人員符合異地轉診或急診、急救條件,未按規定辦理異地轉診或急診急救備案手續,所發生的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按90%計入參保人員年度個人負擔累計。
起付線以上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
補償額度累進結算,不設封頂線
按照《實施辦法》規定,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按以下標準支付,補償額度累進結算,不設封頂線。
✔(一)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在0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支付50%;✔(二)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在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支付55%;
✔(三)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在10萬元至15萬元(含15萬元)的部分,支付60%;
✔(四)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在15萬元至20萬元(含20萬元)的部分,支付65%;
✔(五)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在20萬元以上的部分,支付70%。
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未成年居民、大學生因病或非第三方責任造成意外亡故的,由大病保險向法定受益人一次性支付撫恤金5萬元。
同時,逐步探索將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外,價格昂貴、療效確切、患者必須、難以替代的高值藥品等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具體辦法另行制定。而參保人員按規定異地住院以及因急診、急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先由個人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后,持住院病志、住院費用明細、住院收據、社會保障卡(或醫保IC卡)等相關材料,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報銷后,再由商業保險機構按本辦法規定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本市統籌內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即時結算,
協同推進支付方式改革
根據《實施辦法》,商業保險機構大病保險保費收入實行單獨核算、專賬管理,按現行規定免征增值稅和保險業務監管費,2018年年底前免征保險保障金。
據悉,參保人員在本市統籌區域內享受大病保險待遇時,實行即時結算。商業保險機構應做好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服務的銜接,支持商業健康保險信息系統與基本醫保、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進行必要的信息共享。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授權,可依托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信息系統提供“一站式”結算服務,確保參保人員方便、及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同時,商業保險機構要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密切配合,協同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制定相關臨床路徑,強化診療規范,規范醫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在承辦好大病保險業務的基礎上,提供多樣化的健康保險產品。
《實施辦法》強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完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作機制,共同做好基本醫療救助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相關基礎工作,實現醫療救助與大病保險高效聯動。城市困難居民在享受大病保險基礎上,再按規定享受城市困難居民醫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