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清遠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是明顯高于清遠城鎮醫保的報銷比例,一般來說,清遠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大約是70%只80%,清遠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大約為50%。清遠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大約比城鎮醫保報銷比例高20%左右。這是因為職工醫保的繳費額度以及構成要比居民醫保多的多,職工醫保的繳費額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且單位承擔較大部分,個人承擔較小部分。2019年清遠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能報銷多少錢?本文將為你介紹關于清遠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的相關知識。
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兩年多來,滿足了廣大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建立市場經濟休制、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根據國家、省對醫療保險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現對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繳費基數
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最低以全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標準,最高不能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本通知下發前已退休的職工,繳納一次性基本醫療保險費,標準以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本通知下發后退休的職工,以其本人退休前一個月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額為基數。
二、繳費年限
(一)尚未參加醫療保險的正常繳費單位,參加醫療保險時,其已退休的職工的過渡性醫療保險費按《清遠市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清府辦[2001]5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本通知后退休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累計繳費年限為1O年,不滿1O年的,退休時由單位按其繳費基數的6.5%一次性補足,其補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1O%劃入個人帳戶。
(二)本補充規定前已退休的破產、撤銷、解散、轉制的單位職工,其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為1O年;不足部分由單位按本人繳費基數的6.5%一次性補足,其補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10%劃入個人帳戶。
破產、撤銷、解散、轉制的單位辦理30年工齡(含養老,視同繳費年限)以上,5年內(含5年)退休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時,職工的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補足1O年;其中,法定退休年齡前的年限按單位繳費6.5%、個人2%補繳,法定退休年齡后的年限按單位6.5%補繳,個人不補繳。個人補繳2%部分全部劃入個人帳尸,單位補繳6.5%部分的10%劃入個人帳戶。
(三)失業人員領完失業保險金后,中斷2個月以上辦理醫療保險繳費的,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規定執行;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以基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計算累計繳費年限。